商业秘密的保护与合法利用

发布时间:2019-09-01 11:34:15


什么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哪些信息?不正当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将承担何种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商业秘密的合法化利用手段有哪些?企业如何通过对内管理提高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
■典型案例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从犯罪构成理论方面分析,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不仅要有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而且必须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
曾在河南某汽车服务公司任总工程师的王某,后又应聘担任山东某市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正当他走马上任之际,。
2000年4月,王某与原公司达成协议,办理了相关的辞职手续。2000年6月,王某应聘山东某客车公司的总工程师,同时应聘的还有李某等人,其他几个人均是原公司技术人员,他们上演了一幕集体“跳槽”。
2001年4月15日,,。同年12月26日,公诉。,1999年11月,王某与其他技术人员李某等商量从原公司辞职之事,由王某分工,李某负责收集公司的汽车制造资料。随后,王某在公司办公楼五楼研究所内,用1号电脑将原公司c3、C4两类车型图纸资料拷至其从郑州购买的30余张软盘上并带出公司。2000年5月,当他们应聘到山东某汽车公司时,将本属于河南汽车服务公司商业秘密的上述两类车型的图纸提供给该公司使用,河南汽车服务公司因此造成重大损失,。
■风险评析
非法获取技术秘密,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非法获取的技术秘密,合法掌握技术秘密的人员非法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技术秘密以及第三人明知或应知上述情况仍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技术秘密的四种行为,均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禁止和打击的。
根据定义,商业秘密应具备以下四个法律特征: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采取了保密措施。
1.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
企业包括经营与技术两方面。经营中的商业秘密是指“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其内容具体包括:新产品的市场占有情况及如何开辟新市场;产品的社会购买力情况;产品的区域性分布情况;产品长期的、中期的、短期的发展方向和趋势;经营战略;流通渠道和机构等。
企业技术信息中的商业秘密是指“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等信息。其内容具体包括:技术水平;技术潜力;新技术前景预测;替代技术的预测;专利动向;新技术影响的预测等。
2.确认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主要有六种表现形式:①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②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③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④权利人的职工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⑤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仍从侵权人处获取、使用或者披露权利人的商业秘密;⑥以高薪或者其他优厚条件聘用掌握或者了解权利人商业秘密的人员,以获取、使用、披露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侵犯商业秘密的后果
为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责任,即经营者违反该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25条规定了相应的行政责任,即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环猎证据调查网:我国《刑法》第219条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即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并处罚金。
因此,权利人发现自己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后,,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防范技巧
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发生的原因,除个别人见钱眼红、知法犯法外,企业对技术秘密的松散管理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商战不可无秘密,在市场竞争中想打败竞争对手,企业要防患于未然,制定周密的保护方案和措施:
1.加强对商业秘密本身的管理
企业要规定出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确定秘密等级,明确接触人员范围,制定严格的借阅办法,减少泄密的可能。在技术转让或合作时,也要讲明商业秘密的内容,并约定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
信息是商业秘密的物质载体。对储存资料、电脑盘片建立管理制度,专人保管资料,借用、复制必须登记批准。重要资料的借用、复制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对公司内部的电脑设立分级操作口令,对上网电脑严格控制,防止信息通过互联网传输失窃。
2.加强保密区域的管理
建立内部监控设施、防盗系统,不让无关人员随便进出保密区域,如技术部、产品开发部、资料室等高度涉密区域。在公司内部严禁串岗游岗,把涉密人员控制在绝对范围内。
3.建立内部保密制度
建立公司保密制度,并把公司的保密制度写入《员工手册》,在员工进入公司时就向其灌输保密观念,了解公司保护商业秘密的职责,了解公司各类信息资料的保密等级,让员工在平时的工作中防止无意泄密,如在商务谈判中。
对涉密员工,不仅在选聘时要从其工作经历、财务状况、性格及嗜好等进行多方面的考察,还要在聘用期间跟踪考核。在该准雇员进入企业后对其讲明保密责任及违约的后果,对已雇人员给予充分信任,提供优厚的待遇。但一旦发生问题,就应及时处理,不再给予信任,且给予相当严厉的惩罚。
4.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津贴
根据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在员工工资中,特别是在涉密员工的工资中增加一块保密津贴,让员工了解公司保护商业秘密是付出了代价的。一旦有员工发生窃密事件,就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追索其每月所得的保密津贴费。
企业保护商业秘密既是全员的,又有重点人员,公司应该与这部分直接涉密人员订立商业秘密守密协议,按《劳动法》规定,把脱密期、竞业限制期等条款直接写入守密协议,依法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建立泄密应急机制
泄密事件发生后,应尽快评估泄密对商业秘密的损害状况,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保护商业秘密,并决定采取何种法律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1)商业秘密保护的补救措施5申请专利并不是保护技术的唯一途径。对于易于为社会共知的技术,要用专利加以保护;而对于一旦申请专利就会泄密的技术,则只能加强企业自身的保密措施,严格加以保护。
商业秘密的秘密性一旦遭人破坏,再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弥补,无论如何,都难恢复到圆满的状态。因此,当发现商业秘密遭到侵害时,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考虑转用专利等其他方式进行权利保护,也即“转地下保护为地上保护”。
(2)健全侵权赔偿机制。作为企业来说,遇到商业秘密纠纷或者自己的商业秘密受到侵犯,首先要搞清自己的商业秘密范围,是否具有可靠的书面、电子等材料,受到侵犯的范围、程度,侵权者行为的证据等。
在决定是否采取诉讼方式时,要考虑诉讼对企业业务及客户的影响、胜诉的意义、诉讼中进一步泄密的可能性:①对于商业秘密本身权属就争议较大、涉及相当多的专业技术问题等纠纷,;②如果经过评估认为所失商业秘密价值巨大后果严重,证据又比较充分,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投诉要求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③在市场发现对商业秘密侵权的商品等,是非分明,无需太多的证据,也可以采取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要求行政查处的办法。不过应当注意同时提出赔偿要求。
如决定采取诉讼方式,要准确选择诉讼对象:①对于仅是个人侵犯商业秘密的,要以该个人为被告;②如其他单位挖墙脚的,则应以该单位及个人为共同被告;③如其他单位虽非挖墙脚但已掌握了商业秘密的,则也应以该单位及个人为共同被告。
6.商业秘密的合法化利用
根据个案原则,在下列情况下企业可以考虑合法利用别人的商业秘密:①商业技术秘密由专利保护的发明构成,则商业秘密保护仅适合于当该秘密能够被保密20年,之后可以合法手段加以利用;②商业技术秘密被认为不具有作为专利所应具有的很高价值但已经公开,此种情形下可加以利用;③独立开发、研制而获取或使用与他人商业秘密相同或近似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即以正当手段通过业务分析与信息推理获取的竞争性情报;④根据公知知识,对公开的文献、产品或信息加以观察、研究而获取和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

相关链接:企业风险防范——商业秘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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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商业秘密篇(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之举证被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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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商业秘密篇(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之举证原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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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红律师提醒:企业在运用一些有可能成为商业秘密的技术或信息时,首先考虑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同时也应该考虑到是否侵犯他企业的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必要时也可以收集一些对自己有利的材料,以应不时之需。上面我把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原告所需要的证据罗列以供企业的法务部、知识产权部和企业领导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