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意识的淡薄导致无形资产的频频流失

发布时间:2020-12-23 02:24:15



  河南洛阳是以牡丹著称的城市,却与“牡丹之都”的商标失之交臂;河南济源是愚公故里,却与“愚公移山”、“愚公故里”、“愚公山庄”等商标无缘。

  这样尴尬的事情,近日再次在河南上演,国家4A级景区“马氏庄园”名称被抢注为商标。

  河南法律界一些人士呼吁,景区应树立品牌意识,依法注册商标,用法律手段保护景区的无形资产。

  “马氏庄园”遭遇商标抢注

  在安阳市西北方向,有一个距离市区很近的村庄———安阳县蒋庄乡西蒋村。这里有一处典型的清代庄园———马氏庄园。

  专家们称之为“中州大地绝无仅有的封建官式建筑标本”、“中原第一大宅”。

  踏入庄园内,令人惊叹不已。这里既有典型的北京四合院宽敞明亮的建筑风格,又有晋商大院深邃富丽的建筑艺术,还有中原地区蓝砖灰瓦五脊六兽挂走廊的建筑特色。

  2008年,该庄园从一普通景区一跃进入国家4A级景区。

  据介绍,马氏庄园建于清光绪至民国初期,是清末头品顶戴、兵部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广西广东巡抚马丕瑶的故居。该建筑群由南、中、北三个区域组成,占地面积2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多平方米,共有6路、22处院落,现存厅、堂、楼、廊等共计401间。

  马丕瑶的小女儿马青霞,是我国著名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家、教育家、社会活动家,追随孙中山投身辛亥革命,被后人评价为“南有秋瑾,北有青霞”。

  经历了百年沧桑巨变的马氏庄园,以其独特的传奇故事吸引着世人。

  随着马氏庄园的名声越来越大,一些人从中看到了其所蕴涵的巨大商机,开始纷纷抢注“马氏庄园”商标。据了解,目前全国已受理、注册的“马氏庄园”商标有14件,其中有1件商标注册成功,是长春一家公司注册在谷类制品米、面粉上,而其余13件国家商标局均已受理。安阳一名个体工商户抢先安阳县文物管理所20天提出了注册“马氏庄园”的申请。

  景区品牌保护警钟屡屡敲响

  “景区商标是景区对外宣传的金字招牌,更是景区的无形资产。马氏庄园这次遭遇商标抢注,在河南省并不是个案。”河南省一名政协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这位委员举例说,洛阳这个以牡丹而著称的城市却与“牡丹之都”失之交臂,“牡丹之都”商标被黑龙江省大庆市一家旅行社抢注并公告,其注册的商标类别是第39类,注册的项目是“游艇运输”、“货运”、“船只运输”等。河南省济源市的“愚公移山”、“愚公故里”、“愚公山庄”3个商标被山西省晋城人注册,并在国家商标局公告。

  这位委员认为,近年来景区商标被人抢注的现象广泛存在,有愈演愈烈之势,凸显出一些景区在知名度和名誉度不断提高的同时,品牌和商标保护意识明显不足。

  安阳县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为了防止“马氏庄园”4个字被他人抢注成注册商标,已将“马氏庄园”商标注册事宜列入议程,可是没想到被别人抢先了一步。

  一家企业的经营者告诉记者,只要景区不注册商标,商家就有权注册其商标。抢注景区商标,既不用花钱搞广告宣传,还可以利用景区培养的品牌影响力来推销自己的产品,扩大自己产品的知名度。因此,旅游景点商标受到职业商标投资人的青睐。

  “景区通常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本身就具有很强的品牌价值,因此往往成为被抢注的对象。按照商标法规定,只要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任何人都可以申请注册商标,并遵循申请在先原则。只要注册人遵守了市场经济的规则和现行法律,抢注商标的行为就是合法的。”郑州大学的一位学者认为。

  景区追回商标代价大

  据郑州大学的一位学者介绍,在被抢注的商标类别范围内,被抢注者通常会面临三种选择,即放弃商标的所有权、花巨资买回商标所有权、向商标权利人每年交纳许可使用费。

  “无论何种方式,都会给景区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景区商标一旦被抢注,想再把商标购买回来,就要付出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的代价。全国各地已经有不少先例。”这位学者认为,景区要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商标,程序复杂,难度大,既耗费精力,又花费钱财。

  他分析认为,景区商标之所以被抢注,主要是景区只重视打造旅游品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没有认识到有影响的景区品牌注册为商标可以转化形成巨大的商业价值。当景区品牌的影响力不断扩大时,一些精明的商家就会看上其品牌后面蕴藏的巨大商机,如果其疏忽了商标注册这个环节,其精心打造的品牌就等于给其他商家做了嫁衣,将自己的无形资产流失到别人的口袋里。

  他还认为,景区商标遭抢注基本不存在恶意的问题,抢注者的动机就是为了获利。景区商标遭到抢注后,自商标公告后的3个月公告期内,景区可提出异议,也可在注册人拿到商标注册证后5年内提出争议。

  “要保护好景区品牌,就必须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是保护品牌的惟一途径。”他建议,只有通过寻求商标专有权的法律保护,才能避免品牌被抢注的厄运,景区应该集中注册与旅游产业链延伸有关的商标。

  也有专家认为,景区品牌属于公共财产,不论自然人,还是法人,都不能独占,而商标被抢注,是通过表面合法的法律手段将公众资源据为己有。有关法律法规应对此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防止景区无形资产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