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林”红肠排除“疑似兄弟”

发布时间:2020-12-15 21:47:15


  哈尔滨新闻网讯(本报记者)11月20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秋林”红肠商标被侵权案件做出终审判决:哈尔滨某食品公司肉制品分公司在其生产的红肠等商品上立即停止使用“××秋林”商标,赔礼道歉,并赔偿“秋林”红肠商标所有人哈尔滨秋林糖果厂有限责任公司经济损失21万元。此为终审判决。

  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秋林”红肠注册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宣传,该注册商标及其商品已经享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并为公众所知悉。而被控侵权的“××秋林”商标完全包含了“秋林”注册商标中起重要标识作用的文字部分“秋林”,二者的文字、读音、含义相同,被控侵权的“××秋林”牌肉灌制品足以造成市场混淆,使公众对“××秋林”牌肉灌制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秋林”红肠有特定的联系,故认定“××秋林”商标与“秋林”商标是近似商标

  侵权公司未经“秋林”商标持有人同意,在生产的类似商品上使用“××秋林”商标并进行销售,构成侵权,应当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

  这份终审判决意味着,今后在肉灌制品市场上,“秋林”红肠将不再有“疑似兄弟”,知名品牌得到了应有的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