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点商标侵权官司扎堆
发布时间:2019-08-31 15:44:15
本报11月24日刊发《临安旅游景点集体陷入“商标门”?》一文后,在相关读者中引起了较大反响,特别是浙江各旅游景点更是格外关注,纷纷开始自查企业的商标有没有“后顾之忧”。
果然不出所料。临安的“神龙川”第一个“中招”成了被告后,案子还没开庭呢,杭州的桐庐、建德旅游景点已接到了同样的侵权官司,“天目溪漂流”、“大慈岩”、“灵栖胜景”、“大奇山”、“瑶琳仙境”……纷纷“中招”,三地景点全炸开了锅。
原来杭州人苗渤鲁在11月3日—11日期间,已集中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至少七八张诉状,理由都是上述地区的景点“商标侵权”,要求被告停止侵权,支付相关调查费、律师费1000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
“杭州人抢注杭州旅游景点的商标,只关注第39类与第41类的旅游、游乐这些交叉部分进行抢注,这是早有预谋的,一下子抢注那么多却没有一只是在先使用的,这就是典型的恶意抢注。”本报一些品牌顾问在分析此案时均认为,抢注者这回是“犯了众怒”,将很难实现自己的真正目的。
“我们老总明确表态,坚决应诉决不妥协。,都不要去购买苗渤鲁等人手中的商标。”近日,临安、桐庐、建德等地景点的品牌顾问、法律顾问为了同一个“麻烦”相聚在一起时,达成了这样的共识。
据悉,此事已引起了相关政府部门的高度关注。各“中招”旅游景点也自发地团结起来,收集各种有力证据并向相关部门紧急递送材料反映实情,寻求来自政府力量的支持。
然而,对各景点的应对动作,原告苗渤鲁在接受导报记者电话采访时却显得相当轻松:“我手中有注册商标,什么人打招呼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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