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走出去遭遇商标尴尬
发布时间:2019-08-02 17:57:15
自己公司的商标与其他公司的商标真的那么相似吗?自2003年以来,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三一集团有限公司。
从2003年开始,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开始了全球商标注册,也就是从这一年开始,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的海外商标注册不断遭到异议,认为侵犯了其他公司的商标权。
2009年10月23日,,驳回戴姆勒-奔驰公司有关三一商标侵权的诉讼请求。
,三一在英国进行商标注册的成功性大幅增加。”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国际部律师任玉龙告诉记者,打这个官司是向世界发出声音,中国的企业同样重视商标、重视知识产权。
创始之初商标就曾被异议
质疑三一集团商标的是大名鼎鼎的戴姆勒-奔驰公司。
2006年,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在英国申请注册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为文字“SANY”与其三个“1”的图形标识组合。
就在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商标公告期间,戴姆勒-奔驰公司提出了异议。
2008年5月,戴姆勒-奔驰公司提起诉讼,认为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的图形商标与奔驰公司的三叉星商标近似,会导致混淆;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的图形logo仿冒奔驰商标;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不公平地利用了奔驰公司的商标优势。
两个公司的商标侵权官司就此展开。
直到今年1月前,双方一直处在搜集证据、交换证据的阶段。任玉龙告诉记者,10厘米厚的活页夹子,他们就用了6大本,都是证据。
10月23日,,认定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没有侵权,没有不公平利用戴姆勒-奔驰公司的商标优势。
11月,,,双方都表示不上诉。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在英国的商标注册获得了正式批准。由于进行了侵权诉讼,戴姆勒-奔驰与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暂停了三一商标注册的异议程序。在诉讼结束后,需要重新启动这个异议程序,由英国专利局对异议进行最终的裁定。之后才能决定三一的商标是否能正式注册。
任玉龙告诉记者,目前还没有接到英国方面的通知,“尽管商标纠纷还没有完全结束,,三一很有信心,在英国注册商标的成功机会增大了很多。”
就商标权纠纷一事,戴姆勒-奔驰公司向记者发来邮件表示:戴姆勒非常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我们与有关部门紧密合作发现并解决问题。我们倾向于友好解决侵权问题。但是,如果证据确凿,我们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对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来说,戴姆勒-奔驰公司对其商标的异议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早在1989年三一初创的时候,戴姆勒-奔驰就曾在中国与三一打过商标侵权的官司。
“奔驰在国家商标局对我们提出过异议,,双方达成了和解,允许三一使用自己的商标。”任玉龙告诉记者,当时的三一刚起步,实力不足,耗不起,还没有能力把触角伸到国外去。
随着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的发展,其业务不断拓展,在国内也完成了45类全系列商标的注册,“三一”商标还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获得商标法特殊保护。
2003年,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开始国际化步骤,在全球140多个国家开始申请商标的注册,其注册的商标主要包括包括文字“SANY”商标、图形商标和二者组合的商标。
文字商标的注册很顺利,但其余两种商标的注册麻烦不断。
“经过国内的官司后,戴姆勒-奔驰公司就一直关注三一的发展。三一开始大范围注册后,奔驰就在很多国家提起异议或者诉讼。行政官司已经打了几十个了。”任玉龙说,从行政程序和法律程序总体看,三一胜出的多一些。
应对这样的商标权纠纷,对三一来说是耗资巨大的投入。
“从2008年5月到现在,三一的律师费已经花了70多万英镑。”任玉龙说,再加上申请注册的费用、行政诉讼、复审程序,总共已经花费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三一是奔驰的客户,每年要从奔驰采购至少上千台底盘。即便是这样,奔驰还是会到处提异议,他们认为是商标权受到了损害,担心自己商标的显著性被弱化。”任玉龙说,在品牌这一点上,其实奔驰和三一的价值观是一致的,都重视自己的商标和品牌。
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商标权纠纷频出
近几年,随着中国企业的逐渐成长壮大、走出国门,其在商标权上与国外企业的纠纷也越来越多。
2005年3月,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斡旋下,青岛海信集团通过和解的方式从德国博世-西门子家用电器集团拿回了“Hisense”商标所有权,结束了长达6年之久的商标侵权纠纷。
“Hisense”是青岛海信集团1993年在国内注册的商标,1999年1月5日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但有意思的是,当年2月25日,德国博世-西门子家用电器集团在德国申请同样的商标获得注册。
这样的举动使得青岛海信集团进入欧洲的计划全面受阻。当海信集团向德国博世-西门子家用电器集团提出要回“Hisense”商标所有权时,对方一度开出了4000万欧元的转让价。
遇到同样问题的还有“王致和”这个中华老字号。2006年,王致和集团突然发现,自己的商标居然在德国被当地一家公司注册了。直到2009年,王致和集团才通过司法程序要回了这个商标,企业因此花费了大量人力财力。
与这些企业不同,还有一些国内企业在走出国门的时候发现,由于设计问题,自己原本的商标在国外早已是被注册过的商标,从而不得不重新设计新的商标。
联想的“Legend”商标在2003年被“Lenovo”替换。前者已经被联想集团使用了19年,价值200亿元。尽管联想集团表示,换商标是因为原有的商标已经很难涵盖联想的全部,但从更现实的层面看,正是由于“Legend”商标早已在很多国家被注册,如果联想要拓展海外业务,商标权将是一个巨大的障碍。
北京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博士程艳告诉记者,知识产权的保护具有地域性,一个企业的商标如果要获得国际保护,最稳妥的办法就是在各个国家进行注册。而国内企业目前在知识产权领域,除了意识还有待提升外,在对企业知识产权战略部署上与国外大公司差距很大。作为企业,不应该在遭遇诉讼时,才意识到商标的重要性,而更应该在商标创设之初,就能够进行战略上的思考和部署,这样对于将来的经营,,都可以更加从容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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