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呈逐年递增之势
发布时间:2019-08-03 22:47:15
导言:珠三角地区首次检察长联席会议日前在广州市召开,加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交流与合作是主要议题。此前,,双方共同签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就加强优质品牌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达成协议。
珠三角地区首次检察长联席会议为何把知识产权保护列为主要议题?目前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存在哪些问题和难点?广东省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方面有哪些创新?记者专门就此进行了一番探访。
案件多发,90%为侵犯商标权
广东是知识产权大省,注册商标申请数、驰名商标保有数、专利申请数和授予数等均居全国首位。但与此同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也日益多发。近年来,广东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逐年上升,2005年至2009年,每年均以两位数的比例上升。,2005年至2009年该省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835件1642人,其中珠三角九市共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731件1456人,分别占全省总量的88%和89%。
“案件数量的不断攀升,;另一方面也与检察机关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息息相关。,“珠三角地区经济活跃程度较高,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这一地区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也越来越突出,加大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力度显得愈发重要和迫切。”
“当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最主要的特点是犯罪类型高度集中。”在谈到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特点时,李粤贵介绍说,我国刑法对知识产权犯罪规定了7个罪名,涉及商标权、版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四类,广东省办理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侵犯商标权类,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侵犯商标权类占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近90%。”李粤贵告诉记者,“主要原因在于侵犯商标,尤其是驰名商标成本低、回报快,具有一本万利的效果。2009年我们办理的顾某等人销售假冒‘OCHIRLY(欧时力)’品牌服装案显示,仅2009年3月至5月短短3个月时间,顾某等人就售出假冒该品牌服装3.4万件,销售金额达到120多万元。”
据检察官介绍,除犯罪类型高度集中之外,目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还存在其他几个特点:
一是共同犯罪、单位犯罪所占比例大。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往往呈现集团化、组织化的特点。根据统计,广东省受理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一案多人占案件总数的一半以上,有些案件犯罪嫌疑人达十几人甚至几十人,他们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犯罪。,陈某、陆某、马某等多人分工负责设计、生产、销售假冒“GUCCI”商标的手袋,犯罪金额达200多万元。
二是威胁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侵犯商标权往往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紧密相连,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往往集中在食品、药品行业,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形成极大隐患。中山市检察机关2009年办理的假酒案中,钟某、戚某等人相互勾结,生产了大量假冒“轩尼诗”、“马爹利”、“五粮液”、“剑南春”等品牌的伪劣酒,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造成相当大的危害。
三是侵犯畅销名牌商品知识产权案件的涉案金额越来越大。从广东省检察机关近几年办理的案件来看,侵权行为主要针对国内外知名品牌,涉案金额也越来越大,动辄几十、上百万元,有些甚至过千万元,这些侵权行为不但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也严重危害了社会管理秩序。
四是作案方式隐蔽,犯罪分子反侦查能力强。据介绍,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涉案主犯往往躲在幕后指挥,通过单线联系造假工厂的主管人员。而制假窝点也非常隐秘,有的租用郊区不起眼的民房,有的甚至藏在地形复杂的山里,进出只有一条单一的通道,而且岗哨重重,给侦查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机制创新,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具有案情复杂、专业性强、取证难度大的特点,检察机关需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才能有效打击犯罪分子,广东省各级检察机关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创新。
建立备案制度。建立完善的备案制度,是检察机关及时掌握案件信息和证据、有效实施监督的保障。在各级检察机关的推动下,广东省知识产权案件备案制度有了进一步发展。资料显示,2009年1月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共审查行政执法机关报送的备案材料367件,同比增长了32%。
“备案制度可以强化对行政机关查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移送监督,纠正以罚代刑等打击不力现象。。2007年至2010年3月,广州市检察机关通过审查行政执法机关报送的备案材料,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5件18人。
成立专业办案组。,抽调办案经验和专业知识丰富的检察官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深圳、广州等市整合两级院公诉资源,专门成立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控检组,确保了准确有效地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引导侦查与快捕快诉。针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广东省检察机关专门建立引导侦查、快捕快诉工作机制;对于重大、复杂案件,各级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008年1月,广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蒋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后,,从取证角度、证据完善、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意见,促使公安机关及时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保障了案件的快速、顺利办理。
建立研究机构。针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的特点,广东省检察机关还建立了专门的研究机构。,、国务院法制办、高检、高法、、专家担任顾问,聘请11名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知名学者担任专家,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构。,促进了高校理论资源与检察机关实践经验的优势互补。
最新资讯
-
08-09 0
-
08-31 0
-
08-06 1
-
08-26 1
-
10-14 0
-
08-2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