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离合器包装上演“模仿秀” 厂商告上法庭

发布时间:2020-11-16 15:47:15


  23日,中日合资企业爱思帝(重庆)驱动系统有限公司起诉成都三铃大金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等被告侵犯商标专用权。  2008年初,原告爱思帝(重庆)驱动系统有限公司发现重庆市场上出现标有成都三铃大金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鑫·三铃大金”牌汽车离合器产品,该产品的包装、装潢与原告产品特有的包装、装潢极为相似。  同年10月,,查封了被告人之一戴松所出售的“鑫·三铃大金”牌汽车离合器产品共计470件,价值约4.4万元人民币。  据悉,原告系重庆三铃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日本大金制造所合资成立,原名重庆三铃大金离合器制造有限公司,后改名为爱思帝(重庆)驱动系统有限公司。2000年9月,该公司经国家商标局核准在“陆地车辆用离合器”类别上注册了“三铃·大金”文字商标。   而被告人之一龚红伟则在2006年3月20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鑫·三铃大金”和“爱思帝”商标的注册申请。同年11月龚红伟成立成都三铃大金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后,将该商标使用在其销售的产品上。目前,“鑫·三铃大金”与“爱思帝”商标均未获得国家商标局核准。  庭审中,原告代理律师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也侵犯了原告知名商品所持有的包装、装潢权,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法庭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等。  被告代理律师说,原告产品已连续三年未使用,根据中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可申请撤销产品的商标。同时,被告产品包装上的离合器图案属于通用产品类图案,任何人均可使用。  最后,,给予两天时间进行庭外调解。若未达成调解协议,。(银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