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新添2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总数已达3件
发布时间:2020-11-10 15:41:15
枣庄日报 近日,,山东枣庄申报的“滕州马铃薯”和“山亭火樱桃”两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已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注册,从而使枣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总数达到了3件。这是继今年5月份枣庄“中国驰名商标”实现零的突破后,工商部门“品牌立市强市”工作的又一重要成果。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表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和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不仅具有经济价值,而且具有普通的农副产品商标所不具备的文化价值,管理和使用受到法律保护。枣庄地理位置独特,气候条件宜人,农产品种植历史悠久且种类多样化,是农产品产销“大市”,享有“中国石榴之乡”、“中国马铃薯之乡”、“中国芸豆之乡”等美誉,相关农产品在市场拥有良好的口碑,但由于缺少有效的商标保护和品牌效应,优质农产品的市场开拓、推广和利润提升遭遇难题,农产品价值被市场低估,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瓶颈问题。
近年来,枣庄积极推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报,相关工作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为枣庄商标申报管理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思路,立足职能,发挥能动性,重点开展了“品牌立市强市”工作,扎实推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报、认定。从2006年起,枣庄先后申报了“峄城石榴”、“滕州马铃薯”、“山亭火樱桃”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08年2月,“峄城石榴”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成功注册,实现了枣庄在该项领域零的突破。今年8月29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两位专家应邀专程来到枣庄,对“滕州马铃薯”和“山亭火樱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认定工作进行实地考察,并于近日依法核准注册。这标志着经过3年来的努力,枣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和阶段性成果。
目前,峄城石榴种植面积约12万亩,滕州马铃薯面积发展到65万亩,山亭火樱桃栽培面积已达4万多亩,农产品及其加工品销往上海、深圳、西安等30多个大中城市,并远销香港、日本及东南亚.(记者 姜爱民 通讯员 张冬磊 王蓓)
实习编辑 秦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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