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05-21 16:27:15
目前,我国在《刑法》第六章“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中专门增加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一节,并设立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等罪名,那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构成要件有哪些?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立案标准是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为危险废物。具体包括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
2、向环境中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具体指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
3、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给环境造成巨大的恶劣影响,致使多人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者可能导致伤残后果,或者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并处罚金。
2、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3、《环改保护法》第四十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构成要件有哪些”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构成要件有了基本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责任编辑:周末
最新资讯
-
08-03 0
-
08-09 1
-
08-05 1
-
08-26 0
-
10-16 1
-
08-2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