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子继续卖 商标禁止用 济南“狗不理”终审被判摘牌
发布时间:2019-08-27 21:58:15
  中国贸易新闻网讯 近日,商标侵权一案作出终审裁决,鉴于济南天丰园饭店使用“狗不理”三字有其历史渊源,不存在侵权的主观恶意,因此不需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今后不能再使用“狗不理”做宣传。
  天津“狗不理”:“必将制止侵权”
  天津“狗不理”集团公司员工王先生告诉记者,一直以来,天津的“狗不理”灌汤包在全国都享有盛名。公司于1994年在国家商标局注册“狗不理”文字商标,并于1999年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这就表示天津的“狗不理”商标理当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2006年,我集团公司发现济南市天丰园饭店长期以来冒用‘狗不理’名义从事餐饮经营活动后十分愤慨,,侵权行为,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26.5万元。”王先生说。
  他还表示,“狗不理”猪肉灌汤包本来就是起源自天津的特色名吃,在发展过程中,包含了经营者不少的努力,。虽然官司打了好几年,终审也没有判决天丰园饭店赔偿,但还是肯定了天津“狗不理”商标的使用权,对其它冒用者来讲也是一种警示。
  济南“狗不理”:“我们在先使用”
  记者致电济南市天丰园饭店了解到,,济南市天丰园饭店并不感到意外,但是还是有所不甘心。
  “其实,天丰园饭店是先使用‘狗不理’的,所以谈不上有什么侵权行为。早在20世纪40年代天津‘狗不理’注册商标之前,天丰园饭店就已经经营起了‘狗不理’灌汤包,在济南也是有着不小的名气。但是,一直以来天丰园饭店只是把‘狗不理’这个名词作为一种商品的名称,而并非一种经营性的商标。况且,天丰园饭店的‘狗不理’灌汤包只是地域性的经营,也并没有损害到天津狗不理集团的利益。”济南市天丰园饭店内部员工告诉记者。
  。天津狗不理集团公司的注册商标与天丰园饭店的猪肉灌汤包商品名称客观上存在权利冲突,但权利冲突的产生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和原因。天丰园饭店自20世纪40年代就已开始在济南这一特定地域经营“狗不理猪肉灌汤包”。而天津狗不理集团取得“狗不理”服务商标的时间是1994年10月。因此,天丰园饭店开业以来提供“狗不理猪肉灌汤包”这一食品,并非是在天津狗不理集团注册商标并成为驰名商标后为争夺市场才故意使用“狗不理”三字,并没有违背市场公认的商业道德,不存在搭他人便车利用“狗不理”服务商标声誉的主观恶意。因此,可以免除赔偿。
  ,误导普通的消费者,以及体现对“狗不理”驰名商标的充分保护,判定天丰园饭店不得在企业的宣传牌匾、墙体广告中等使用“狗不理”三字,但仍可保留狗不理猪肉灌汤包这一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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