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国家商标总局裁定 成都捷跑未抄袭国际“捷豹”
发布时间:2019-08-21 12:27:15
世界著名的汽车品牌与成都一家小型的出租车公司,竟因商标“斗”了2年多。昨日,:出租车公司的“捷跑JIEPAO”商标与汽车品牌“捷豹JIEBAO”商标未构成近似,“捷跑JIEPAO”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事情由来
成都“捷跑”注册
遭国际“捷豹”阻击
2007年,商标注册申请书,以中文“捷跑”和拼音“JIEPAO”申请注册商标。该公司系成都人徐莉于2003年创办,她说起“捷跑”这个名字,寓意出租车多拉快跑。
按照相关规定,商标通过初步审定后,要经过3个月的公告期,若无人有异议,这商标注册才算成功。“没想到公告期的最后一天竟出了问题。”徐莉说,在2008年的3月12日,国际知名汽车制造商美洲虎公司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要求商标局驳回“捷跑”的商标注册。
注册商标受阻,当年年底,徐莉正式委托四川司马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请求商标局驳回美洲虎公司的异议申请。
双方说法
捷豹:
文字拼音都相似 恶意抄袭
美洲虎公司表示,该公司的“捷豹”商标已在中国大量注册、宣传和使用,并多次被相关机构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公司认为,“捷跑”商标和“捷豹”商标中文文字和拼音组成非常相似。特别在拼音部分,“JIEBAO”和“JIEPAO”仅有一个字母之差,容易让消费者混淆,两个商标属于近似商标。
美洲虎公司认为,捷跑公司作为汽车行业经营者,采用和捷豹类似的商标,用于与捷豹近似的服务,属于恶意抄袭,会误导消费者。
捷跑:
我们使用在先 且取意不同
据悉,“捷跑JIEPAO”商标的创意者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司马向林。他认为,“捷豹”是取意一种灵敏的动物,“捷跑”则是一种动态、美好的愿望,两者无论字形字义都不同。他还认为,“捷豹”商标并未经过法定权威机构认定,不属于驰名商标;“捷跑”出租车公司在2003年就开始出租车服务,而“捷豹”汽车在2004年3月才正式在中国销售,根据使用在先兼申请在先的原则,商标局应当核准“捷跑”商标的注册申请。
权威认定
未构成近似
“捷跑JIEPAO”可注册
昨日,。商标局认为,“捷跑JIEPAO”与美洲虎公司的“捷豹JIEBAO”并未构成近似。且在本案中,“捷豹JIEBAO”要求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证据不足。遂裁定,异议人所提异议理由不成立,“捷跑JIEPAO”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小企业面对大公司挑战时,也应据理力争。”徐莉说,最初她听到美洲虎公司提出异议时,曾想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一个本地小企业怎么争得过国际知名公司?但后来她了解了商标法、知识产权法等知识后,便坚定了与美洲虎公司一争到底的决心。对裁定结果,徐莉十分满意。
据悉,美洲虎公司如不服此裁定,可在15日内申请复审。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
最新资讯
-
08-21 1
-
以保护上海世博会标志工作为中心 2010年上半年上海商标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08-11 2
-
08-21 1
-
08-09 0
-
08-09 1
-
08-17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