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表巨头“亨得利”争斗风波又起
发布时间:2019-08-08 07:25:15
围绕“亨得利”的缠斗还在继续。代表全国数十家“亨得利”眼镜企业利益的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亨得利亨达利(钟表)商业分会(以下简称两亨分会)在第14类和第37类上申请注册“亨得利”商标时,遭遇了北京市钟表眼镜公司的“拦截”。一方称代表着行业的利益,一方称你代表不了行业。
这一幕13年前已曾上演。1998年,两亨分会理事会上,来自天津、沈阳、哈尔滨、重庆等13家理事单位决定以注册不当为由,申请撤销北京市钟表眼镜公司注册的“亨得利”商标,并于当年10月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递交了申请书。其时,北京市钟表眼镜公司拥有两件“亨得利”注册商标:第844655号和第935933号,其分别被核准注册在眼镜商品和眼镜维修服务上使用。
在上述两亨分会理事会上,据现任两亨分会理事长屈鲁健称,“亨得利”这一百年老字号品牌能在全国范围内不断发扬光大,各地品牌享有者均付出了大量心血,商标使用权应为1997年之前品牌使用者共同拥有。
据商评委就前述争议作出的裁定称,北京市钟表眼镜公司作为全国近百家冠有“亨得利”商号的企业之一,将“亨得利”商标注册专用,在取得“亨得利”商标注册权后,又禁止在其商标注册前就已冠名“亨得利”的企业继续使用“亨得利”商号,破坏了原“亨得利”商号的公平使用秩序和利益关系。其“亨得利”商标的注册侵犯了其他“亨得利”企业的合法在先权利,其行为已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注册不当。最终,商评委的裁定使两亨分会如愿撤销北京市钟表眼镜公司多件“亨得利”商标。
11年后,双方再次为“亨得利”博弈,只是角色互换,程序也不再限于行政阶段。2010年10月27日,,北京市钟表眼镜公司系两案的第三人。这两起案件可追溯至12年前,两亨分会当时成功申请撤销北京市钟表眼镜公司“亨得利”商标之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在第14类和第37类上注册“亨得利”商标的申请。北京市钟表眼镜公司在这两件商标的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理由为注册不当。
两亨分会向商标局答辩称,其代表着全国大部分的“亨得利”企业的直接权益,申请“亨得利”商标注册,是为了切实保护其所代表的大部分“亨得利”企业的利益。两亨分会还表示,其申请注册“亨得利”商标,并非为阻止北京市钟表眼镜公司继续使用“亨得利”,仅仅是给予“亨得利”商标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商标局于2008年作出裁定,“亨得利”作为我国钟表眼镜行业中一个具有百年历史的老字号,其市场信誉与商业价值系全国众多“亨得利”企业共同创立,应为全国众多“亨得利”企业共同享有,而不应为其中任何一家所独占。
复审阶段,两亨分会提出,其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是全国“亨得利”企业的共同意愿,并指责北京市钟表眼镜公司提出异议完全是出于一己私利。
针对两亨分会的说法,北京市钟表眼镜公司回应称,两亨分会不能代表全国众多“亨得利”企业的共同意愿,也不能代表全国众多“亨得利”企业的共同利益。其仅是一个服务、沟通、信息交流的松散型联谊组织。该公司进一步表示,全国96家已有的“亨得利”企业,两亨分会只有40家,其中上海、北京“亨得利”都不是两亨分会会员。
最终,商评委在异议复审裁定中称,根据其此前已生效的相关裁定认定事实,“亨得利”为老字号,其市场信誉与商业价值由全国众多“亨得利”企业共同创立,不宜由某一企业或组织所独占。
,认为除两亨分会的会员单位外,还有北京、天津等地的以“亨得利”为企业字号的钟表企业,两亨分会在两案中提交的证据亦不足以证明其可以代表全国的“亨得利”企业申请注册“亨得利”商标。因此,两亨分会的两件“亨得利”商标的注册会损害了众多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日前已经合法存在的“亨得利”钟表企业就“亨得利”这一商号所享有的合法在先权利。据此,。
记者了解到,,该案预期将于2011年3月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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