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物品肇事罪处罚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10-29 04:37:15
7月12日电 6月28日凌晨2时许,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境内发生一起危险物品肇事案,这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那么危险物品肇事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危险物品肇事罪处罚标准是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危险物品肇事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
1、《铁路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或者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犯本款罪的,处以罚金,对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违反本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运输危险品的,,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有前款行为,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没收违法所得,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或者造成暂时中断铁路行车等严重后果的。行为人实施本款规定的犯罪,致人死亡或者其它特别严重后果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所规定的“后果特别严重”,从重处罚。
二、危险物品肇事罪处罚标准是什么
1、《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
2、构成本罪,在立法上要达到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程度。如果虽有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却只发生了一般性事故,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构成本罪,按一般违法行为予让适当的处罚。
违反《铁路法》规定,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或者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犯本款罪的,处以罚金,对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处罚标准是什么等相关法律知识。小编建议大家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质时,应严格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使用,不得心存侥幸,麻痹大意,要从源头防范风险的发生。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周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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