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处罚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12-17 15:55:15


  对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处罚有哪些?主要的措施是如何获得实现的呢?关键的数额从哪里来进行认定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处罚规定,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处罚规定:

  (1) 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的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2) 虚开税款数额10万元以上的,属于“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

  ①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万元以上的;

  ②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 虚开税款数额50万元以上的,属于“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①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以上的;

  ②虚开的税款数额接近巨大并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③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4) 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抵扣税款或者骗取出口退税100万元以上的,属于“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造成国家税款损失50万元以上并且在侦查终结前仍无法追回的,属于“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基本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