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律师同样要具备律师执业条件

发布时间:2019-08-26 08:29:15


  核心内容:根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修改后的律师法,申请兼职律师执业,同样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律师执业条件。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知识,感谢您的关注。

  新修改的律师法第十二条规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符合本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同意,依照本法第六条规定的程序,可以申请兼职律师执业。”

  据了解,这部法律中的第五条规定:申请律师执业,、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品行良好等条件。

  新修改的律师法第六条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等材料。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证明。

  律师法对申请律师执业设定了四项条件:

  

。律师制度具有阶级性,作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产物,一经产生便成为捍卫民主、维护正义的社会力量。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律师又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使命,。因此,。

  在我国,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处于最根本的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律师如果不拥护宪法,不仅不能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反而会贻害国家、社会和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律师作为接受委托或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必须具备过硬的法律知识和理论素质,由此才能解决法律问题,满足当事人的法律服务需要。通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是对相关人员是否具备相当水平的法律知识的一个评判标准。该项条件的规定同时表明,我国实行的是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和律师执业分离的制度。这一制度下,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只是律师执业的前提条件之一;同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并不必须执行律师业务。这一制度的优点在于,尊重进入或退出律师职业的自由,并有利于律师后备力量的储备。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也可以说,国家司法考试是测评从事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特定法律职业工作所应具备的基本职业知识、水平和分析问题能力的国家资格考试。,我国对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同年7月12日,。同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宣布2001年的初任法官考试、初任检察官考试、律师资格考试都不再单独组织,而是统一并入2002年举行的首次国家司法考试。2001年10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的《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公布施行。《办法》明确规定凡是从事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三大法律职业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者才能从事上述三大法律职业。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资格考试,与法律职业相衔接,从职业准入的角度出发,除了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法学理论知识、对现行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水平外,还要考察应试人员是否具备从事法律职业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因此,考试内容从结构上由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五部分组成。 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确立,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它标志着我国法律职业资格走向统一、规范和专业化的道路,标志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加强,其目的是为了提高司法人员的素质,保障司法公正,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律师职业是实践性极强的职业,除要求执业者的基本法律素养外,还要求有娴熟的执业技巧和综合的实务能力。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只表明具备了一定的法律理论知识,但法条的应用能力和法律实践经验,还需要较长时间的积淀。考察各国立法例,均在律师执业前设有相当长的实习制度。从各国关于业务实习的具体规定来看有以下几个共同点:一是实习是正式从事律师职业的一个前提条件;二是实习的内容有具体的规定,对经过实习所要达到的目标有具体的要求;三是实习的期限有明确的规定;四是实习的管理机构一般为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