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首例利用互联网侵犯商标权案审结

发布时间:2019-08-18 07:47:15


资讯(引自:电脑商情在线-甘肃

  近日,,该市首起利用计算机互联网络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纠纷案宣告结案。被告凉州区双城镇中山村农民秦某(化名),立即停止使用并注销其在互联网上注册的中文侵权域名;赔偿原告两家公司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000元。

  据了解,被告武威市凉州区双城镇中山村农民秦某,在多年的打工生涯中逐渐学会并精通了计算机操作和网络技术
。在利益的驱使下,10月、11月期间,未经许可、授权,秦某擅自冒用厦门市黑眼睛服饰有限公司的“黑眼睛”商标和江苏金丝狐服饰有限公司的“金丝狐”商标,在互联网上注册了“黑眼睛运动用品.com”和“金丝狐家居用品.com”两个网站,进行网络营销活动。不久,两家公司以“严重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为名,,要求秦某立即停止对其注册商标专有权的侵权行为,注销在互联网上注册的网站域名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为证实原告的举证,办案法官通过互联网查实,秦某在注册该域名后,已通过互联网销售出一批商品。但是,秦某在出庭时辩称,虽然自己注册使用的两个网络域名属实,但原告注册使用的商标并不是驰名商标,故并不构成侵权,只是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已。案件双方当事人由此产生了争议。

,被告秦某未经原告许可,出于商业目的在互联网上恶意抢注原告驰名商标作为域名、网页名称和网上销售产品的标识,用以吸引客户,其行为是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足以对消费者产生严重的误导,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依照相关规定,;赔偿原告两家公司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000元。审理完毕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