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记”商标归属大华公司

发布时间:2019-08-08 07:34:15


资讯(引自西安晚报

  独特制作成就“樊记腊汁肉”名气

  “这个官司打得不容易,总算尘埃落定了。”昨日,西安市大华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商标注册证书后异常激动,“事情总算有了结果”。

  西安两家公司争夺“樊记”商标注册,成为近年来商业领域里的经典案例。“樊记”的来由也颇受人关注。商标注册。

  清末光绪年间,蓝田人樊炳仁挑着担子卖肉夹馍,其腊汁肉制作方法独特,生意红火。1925年,樊炳仁的儿子樊凤祥以“义茂春”的字号在西安南院门开店经营腊汁肉夹馍。1956年,“义茂春”随着公私合营的政策被国家接收,店名称为“樊记腊汁肉店”,樊氏父子以172元入股,樊凤祥任私方经理,1964年“樊记”迁于竹笆市。1966年,公私合营的“樊记腊汁肉店”改制为国营。1967年和1979年,樊炳仁父子相继去世。从此“樊记”店里再无樊家人,但“樊记”一直在竹笆市经营,由于质优价廉,“樊记”腊汁肉名噪一时。2001年,由西安市商贸局将“樊记腊汁肉店”划归大华饭店(2004年改制后称大华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管理。

  归属之争

  “樊记”争夺战一打十多年

  1982年,樊家后人樊少华重操旧业,樊凤祥之妻在西安北梢门开店;1992年,恢复了上世纪30年代“义茂春”并使用“樊家”,并更名为西安市莲湖区义茂春樊家腊汁肉铺;1994年,樊家后人樊少华注册了“樊家”商标。1996年1月,樊少华注册了“竹笆市”商标后又申请注册“樊记”商标,后来成立西安樊家腊汁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才引起樊记腊汁肉店所有者的注意。就此,“樊记腊汁肉店”立即提出异议,认为樊少华是不正当的抢注行为。至此,双方展开了长达十多年的商标争夺。

  尘埃落定

  “樊记”商标归大华公司

  2007年,,认为“樊家”将樊记腊汁肉店长期使用、在西安地区享有一定知名度的“樊记”商标申请注册,已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已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情形,为此裁定1996年“樊家”申请注册的“樊记”商标不予核准注册。“樊家”在公示期提出异议,2010年2月22日,,“樊记”于当年4月28日收到商标证书。同一天,,要求驳回商标裁定。商标注册。

  2010年8月4日,北京第一中级法院做出判决,。之后,“樊家”没有提出上诉。昨日,,这标志着“樊记”商标之争最终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