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大胜诉大富翁之争 商标局与法院看法迥然
发布时间:2020-12-28 09:52:15
大富翁系列游戏是台湾大宇公司先后推出过多代的经典单机版游戏。随着单机版游戏“触网”这股复古风的袭击,大富翁系列也开始出现了网络版。昨天,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商标侵权进行了公开宣判。,侵权不成立。审判结束后,该案件审判长陈惠珍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在谈到案件判定的焦点时,陈惠珍介绍,盛大和大宇公司之间的争论焦点是“大富翁”是否已经成为了一类游戏的通用名称,盛大在使用这三个字时是否对消费者造成游戏出品方的误导。 ,大富翁已经成为了靠掷骰子模拟经商一类型游戏的通用名称。另外,由于“盛大富翁”字样只出现在盛大网页上,网页上也明确说明该游戏由盛大自主研发,不会给使用者形成游戏与大宇公司的产品出自同一公司的印象。
“在业内同行和普通大众中,大富翁就是一类游戏的通用名称,同时,大宇公司也没有在网络游戏中使用过大富翁商标。无论是在该公司推出的单机游戏中,还是与其他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中,大富翁都是以产品名称出现,而不是以商标出现。调查情况。
事实上,从游戏界同行的表现中,大概就可以看出,同行对“大富翁”三个字的认识。目前,除了《盛大富翁》外,还有其他和大富翁系列多少相关的游戏在市场上流行。其中由大宇公司授权、九游网运作的《大富翁online》血统最为纯正。网易《富甲西游》也很像一个以大富翁为蓝本,融入了《梦幻西游》元素的游戏。另外还有一款名称为《超级武林大富翁》的游戏也在名称上与大富翁系列重叠。以上公司的做法,显然是把“大富翁”作为一种游戏的通用名称,而不是一个商标。
对于上述现象,陈惠珍解释,大宇公司在当初注册商标时,就存在商标战略问题。该公司选择了一个通用名称作为注册商标,注册之初就造成了商标明显性先天不足这样的后果。所以,当商标中的文字被其他公司使用时,只要能够判定不存在商标近似性,就可以认定其他公司没有侵权行为。 同时,陈惠珍认为,大宇公司在注册商标后,使用上也存在败笔。该公司更多把“大富翁”当成产品的名称在使用,而没有突出“大富翁”的商标性质。该公司和其子公司或者其他相关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中都注明,转让“大富翁”产品而不是商标。这一点,也使得公司在大富翁商标的驰名和显著性上失去了说服力。在游戏界,大宇公司是公认的单机游戏霸主,大富翁系列、轩辕剑系列为该公司创造了名利双收的局面。但是,游戏进入网络时代后,公司也在寻求新的突破口。此前,公司的《轩辕剑online》网络游戏推出后,并没有取得与单机游戏同样的成绩。面对市场上大富翁列网络同质竞争者,公司采取法律手段对自身进行保护是可以理解的。尽管大宇公司没有胜诉,然而,有一点值得大家关注。大宇公司于年3月21日注册了“大富翁”文字商标。这个商标在审定阶段并没有遇到任何注册方面的问题。假设“大富翁”确实是一个通用商品的名称,那么在注册之初就应该遇到阻碍。商标注册机构和法律机构之间对同一商标的不同看法着实让人疑惑。法庭公开宣判当天,大宇公司并没有代表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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