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假商标三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9-08-31 06:39:15


资讯(引自新浪网)

  昨天,商标标识罪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告人进行宣判。三人分别被判处缓刑三年的刑期。
  被告人王某和陈某自2004年8月起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厂内非法印制假冒“TOYOTA”商标的标签47640个,假冒“NISSAN”商标的标签20400个。为此,,,各处罚金2万元。
  被告人史某,在浦东新区三林镇某住宅内,未经注册商标“上海理光”、“RICOH”所有人许可,在规格为210×30的传真纸上使用与“上海理光”、“RICOH”相同的商标,数量达1万余卷,非法经营额达人民币9万余元。,,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