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公司指控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 “拉夏贝尔”等被判停止侵权

发布时间:2019-08-03 12:42:15


资讯(引自星辰在线)

  法国都市有限责任公司起诉上海拉夏贝尔服饰有限公司及上海东宝百货有限公司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案(本报1月17日曾予报道),昨天由市二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拉夏贝尔公司及东宝百货公司停止对“LA CITY”注册商标的侵权,共同赔偿都市公司合理开支1200元,东宝百货公司赔偿都市公司2万元。
,法国都市公司不仅提供了国际商标注册证,还提交了国家商标局出具的商标注册证明,因此认定其享有“LA CITY”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拉夏贝尔公司生产、销售同类商品,使用的商标也相同,构成侵权;拉夏贝尔公司未提交相应商标注册证明,东宝百货公司对此未提出异议,主观上存在过错,因此东宝百货公司也应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