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法院公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9-08-23 05:00:15


  核心提示: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来临之际,,其中包括古井贡酒商标侵权、《中国秘密战》侵害著作权案、侵犯“喜羊羊与灰太狼”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等一批社会广泛关注的知识产权案件。在此,小编就为您提供五个案例进行浏览。

  案例1:古井贡商标遭侵权

  2011年11月,股份有限公司与徐某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徐某经营的某酒类商行销售假冒原告注册商标的白酒,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并做相应行政处罚。

  原告认为,被告行为已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徐某立即停止侵犯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对“古井贡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5000元。

  据悉,2012年,,此外在办理的刑事案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涉及古井贡牌商标的为10件。

  案例2:盗版CD系列侵权案

  2012年5月份,上海XX出版社有限公司就多家零售企业销售盗版CD提起侵害出版者权系列诉讼,被告几乎涉及合肥各大超市,案件数量多范围广。在案件送达后,,并促成各方庭前达成和解意向,在被告支付赔偿费用后该批案件全部由原告撤诉结案。

  本案的处理,对于我市在规范文化商品运营的基础上繁荣文化消费市场而言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案例3:六千多册盗版图书案

  2011年4月,执法部门在被告人租住房内查获《中国秘密战》等426种5936册盗版图书。同年10月,执法部门再次对被告人所租房进行搜查时,现场查获《大案要案》等盗版图书30种775册。经安徽省版权局鉴定,上述图书均系盗版。

  本案认定被告人程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未遂),,并处罚金2万元,有力打击了贩卖盗版图书、肆意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对于整顿图书文化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案例4:擅用“喜羊羊”形象案

  原告广东XX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系动画“喜羊羊与灰太狼”系列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被告安徽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经其许可,擅自通过其经营的网站传播了以该美术作品为游戏元素的游戏“喜羊羊记忆力大挑战”。

  该案虽只诉一款游戏,但原告公证取证的游戏多达十几款,2011年11月,,将公证书中的其他游戏与本案一并处理,本案的处理对于保护原创动漫文化产业而言具有积极意义。

  案例5:制售假冒名酒案

  2011年9月至2012年3月,陆某某从黄某某处大量购买假冒的剑X春、天X蓝等注册商标标识的原材料(包装盒、商标、防伪标签、瓶盖等),交易金额达218999元。2010年9月至2012年3月,刘某松又从陆某某处购买假冒剑X春注册商标标识的成套原材料,并购进“金X竹”白酒作为原料酒,安排刘某欧负责制作假冒剑X春白酒。陈某明知刘某松制作假酒,多次帮助其运送商标、白酒原材料及废料。

  该案黄某某、陆某某等六名被告人分别从传授制作假酒的方法到制作假酒、销售假酒,犯罪行为不仅涵盖了侵犯商标权所触犯的常见罪名,同时还触犯了非知识产权的有关罪名,,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