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首获国家级品牌的企业奖励100万元
发布时间:2019-08-27 09:29:15
1月7日,记者从宜宾市经委获悉,为进一步鼓励和促进宜宾市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宜宾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
为放开市场准入条件,拓展中小企业发展空间,该《意见》提出,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投资的最高比例,可放宽到注册资本的70%。允许公司注册资本分期缴付,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下的公司可零首付注册,3个月内注册资本到位20%,工商部门核发有效期3个月的营业执照,2年内缴足注册资本。鼓励中小企业作为股东参与外商合作、合资申办企业。合资企业中外商投资的比例可低于注册资本的25%。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组改造,实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兼并联营,参与经营性事业单位的改组改制。支持中小企业资本进入地方性金融机构、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和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
同时,加大扶持力度,提升中小企业发展水平,鼓励各类经济实体和社会能力创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第三产业。对新批准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政府分别给予每户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此外,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对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参加国际性、全国性、区域性的自主品牌展览(示)和推介活动的中小企业,可按有关规定申报专项补助项目。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中国出口名牌等国家级品牌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获得四川省著名商标、四川省名牌产品的企业,市政府给予50万元奖励。(江华)
为放开市场准入条件,拓展中小企业发展空间,该《意见》提出,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投资的最高比例,可放宽到注册资本的70%。允许公司注册资本分期缴付,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下的公司可零首付注册,3个月内注册资本到位20%,工商部门核发有效期3个月的营业执照,2年内缴足注册资本。鼓励中小企业作为股东参与外商合作、合资申办企业。合资企业中外商投资的比例可低于注册资本的25%。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组改造,实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兼并联营,参与经营性事业单位的改组改制。支持中小企业资本进入地方性金融机构、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和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
同时,加大扶持力度,提升中小企业发展水平,鼓励各类经济实体和社会能力创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第三产业。对新批准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政府分别给予每户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此外,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对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参加国际性、全国性、区域性的自主品牌展览(示)和推介活动的中小企业,可按有关规定申报专项补助项目。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中国出口名牌等国家级品牌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获得四川省著名商标、四川省名牌产品的企业,市政府给予50万元奖励。(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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