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今年力争申报25项中国名牌
发布时间:2019-08-14 05:10:15
3月25日,河北省质量与名牌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河北省首批35家品牌建设示范企业,拉开了全省品牌建设“示范工程”的序幕。该“示范工程”将带动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名优品牌,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指导意见》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一项工作举措。
记者从省质监局了解到,目前河北省拥有中国名牌49项,在全国排第11位,拥有驰名商标70余件,在全国排第七位。实施品牌建设“示范工程”要达到的年度目标是:到今年底向国家推荐申报25项以上中国名牌和20件以上驰名商标;评价认定200项以上河北名牌、150项以上优质产品,认定250件以上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工业总产值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重达到25%,树立100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河北服务业名牌。
品牌建设“示范工程”确定了五年目标,即到“十二五”末,培育形成百项以上生产规模大、市场占有率高的中国名牌或区域品牌产品,并成为河北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工业总产值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重达到30%以上;形成一批在国内有较高知名度的服务业品牌和一批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农业名优产品。
为实现上述目标,省政府质量与名牌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质监、工商、科技、工信等有关部门确定了“对标行动”等多项工作措施。对此,省质监局质量管理处处长赵成波介绍说,河北省将围绕发展壮大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陆续推出自主创新能力强、品牌效应突出的大中型企业作为品牌建设示范企业,及时总结推广示范企业的经验,推进全省品牌建设。
开展企业间“对标行动”,建立品牌建设示范联系机制,帮助重点培育企业在品牌建设主要指标上找出差距,分析原因,制订改进措施和目标,实现对比提升;组织河北省企业到省外名牌企业开展对口学习交流,学习借鉴外省品牌建设先进企业的成功经验,开阔品牌建设的思路;组织开展品牌建设知识传导,邀请品牌建设方面知名专家、学者,对示范企业及重点培育企业中的品牌和市场运营管理人员、决策层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增强品牌建设知识,提高运作能力。
实行资源配置优先政策,对被确定为“示范企业”和重点培育的企业,在项目、技术、科研、资金及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倾斜,在质量管理、境内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信息技术服务等方面提供优先服务。完善品牌建设激励机制,对品牌建设示范成绩突出、获省质量奖、中国名牌、省名牌和驰(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
制定河北省名牌产品“十二五”培育计划,加快完善以消费者认可和市场评价为基础的省名牌产生机制。加强商标建设与保护,加大著名商标认定和驰名商标申报力度。加大自主品牌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假冒名优品牌、商标和知识产权侵权等违法行为,建立执法部门与名优企业联系协作机制,为名优品牌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记者 王丽)
记者从省质监局了解到,目前河北省拥有中国名牌49项,在全国排第11位,拥有驰名商标70余件,在全国排第七位。实施品牌建设“示范工程”要达到的年度目标是:到今年底向国家推荐申报25项以上中国名牌和20件以上驰名商标;评价认定200项以上河北名牌、150项以上优质产品,认定250件以上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工业总产值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重达到25%,树立100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河北服务业名牌。
品牌建设“示范工程”确定了五年目标,即到“十二五”末,培育形成百项以上生产规模大、市场占有率高的中国名牌或区域品牌产品,并成为河北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工业总产值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重达到30%以上;形成一批在国内有较高知名度的服务业品牌和一批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农业名优产品。
为实现上述目标,省政府质量与名牌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质监、工商、科技、工信等有关部门确定了“对标行动”等多项工作措施。对此,省质监局质量管理处处长赵成波介绍说,河北省将围绕发展壮大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陆续推出自主创新能力强、品牌效应突出的大中型企业作为品牌建设示范企业,及时总结推广示范企业的经验,推进全省品牌建设。
开展企业间“对标行动”,建立品牌建设示范联系机制,帮助重点培育企业在品牌建设主要指标上找出差距,分析原因,制订改进措施和目标,实现对比提升;组织河北省企业到省外名牌企业开展对口学习交流,学习借鉴外省品牌建设先进企业的成功经验,开阔品牌建设的思路;组织开展品牌建设知识传导,邀请品牌建设方面知名专家、学者,对示范企业及重点培育企业中的品牌和市场运营管理人员、决策层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增强品牌建设知识,提高运作能力。
实行资源配置优先政策,对被确定为“示范企业”和重点培育的企业,在项目、技术、科研、资金及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倾斜,在质量管理、境内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信息技术服务等方面提供优先服务。完善品牌建设激励机制,对品牌建设示范成绩突出、获省质量奖、中国名牌、省名牌和驰(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
制定河北省名牌产品“十二五”培育计划,加快完善以消费者认可和市场评价为基础的省名牌产生机制。加强商标建设与保护,加大著名商标认定和驰名商标申报力度。加大自主品牌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假冒名优品牌、商标和知识产权侵权等违法行为,建立执法部门与名优企业联系协作机制,为名优品牌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记者 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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