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8名传承人成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

发布时间:2019-08-28 05:05:15


,进一步加强沈阳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和《推荐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要求,在市文广局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市非遗中心积极组织开展推荐申报工作,并圆满完成此项工作。目前,何钧佑等8人正式成为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沈阳省级代表性传承已达27人。

  市非遗中心按照省厅通知要求,申报和推荐的传承人应符合下列条件,即:熟练掌握并承续某项国家级或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该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和较大影响;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已入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德艺双馨,爱国敬业。同时侧重推第三、四批省级以上非物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人;对处于濒危的国家、省级项目和少数民族项目传承人予以重点关注;对第一、二批省级项目没有代表性传承人或传承人已去世、丧失传承人能力的项目进行了重新推荐。

  市非遗中心组织召开市级专家评审会,对各保护单位推荐的代表性传承人名单进行认真评审,并确定何钧佑等26人代表沈阳申报第二批省级代表性传承人。经省文化厅评定,最终确定民间文学“锡伯族民间故事”代表性传承人关淑文、“何钧佑锡伯族民间故事”代表性传承人何钧佑;传统音乐“朝鲜族传统音乐”代表性传承人申玉花;传统戏剧“沈阳关氏皮影”代表性传承人关维颖;曲艺“沈阳相声”代表性传承人杨振华、金炳昶;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沈阳北市摔跤”关贵林等8人为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目前,市非遗中心以传承人保护为核心,保护工作多措并举。对第一批市级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了全面采录,建立了市级代表性传承人档案管理和数据库体系;举办各类展演展示活动,为传承人提供施展技艺的舞台;为传承人发放专项生活补助,保证非遗项目的有效传习;编写代表性传承人名录,填补沈阳非遗保护工作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