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是否应受法律保护引争议

发布时间:2020-02-07 21:11:15


  有资料显示,我国自恢复高考以来已有一百多万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另有超过一百万的在读硕、博研究生,因此每年将会产生大量的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其中许多论文只是通过了答辩而未发表。不久前,一起著作权纠纷案的判决引出了人们对此的关注——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法律保护问题引争议


法制网记者 薛子进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院长赵辉教授对此表示出很大的忧虑:“关于学生学位论文究竟是否享有著作权,已不再是我院单月英个人的问题,而是将直接影响到我校所有学生学位论文是否应受到法律保护的问题。”
  在北京大学2007年度研究生招生前夕,,请求二审

  单月英曾为北大考古学院硕士研究生。2001年5月,她所作的学位论文《匈奴墓葬初步研究》通过答辩,被考古学院授予历史学硕士学位,因种种原因论文没有发表。2006年3月,单月英发现某大学历史学院马某所著的《原匈奴、匈奴历史与文化的考古学探索》一书中的内容严重剽窃了自己硕士论文,便与马某进行交涉,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和消除影响。
  但由于马某不承认剽窃,起诉,,同时将某出版社和某新华书店列为共同被告。2007年5月18日,,涉案两部作品均是关于匈奴文化研究的学术作品,且内容有部分交叉,创作素材主要应来源于考古发掘取得的成果,其性质决定了在创作时应采取科学、严谨、简练的说明方法。这种对事实的描述在同一学科里并不会因写作人的不同产生巨大的差异,源于同一事实而形成的相似应是一种必然的相似。因此涉案作品中符合上述情况的内容任何人都不享有垄断的权利,相关描述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对于单月英《匈奴墓葬》论文中的观点系其首创的主张,。但同时对此强调,即使相关观点首先由其提出,亦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因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并不及于思想。
  在是否抄袭剽窃的问题上,,虽然可以认定马某在创作过程中借鉴了单月英作品内容,但尚不足以认定其进行了抄袭。马某作为一个严谨的作者,应就相关情况与单月英进行核实,即使认定相关内容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亦应就使用情况向单月英进行说明,并在作品中有所体现。考虑到单月英为此付出了相应劳动及成本,客观上也使马某在完成《原匈奴》过程中节约了一定的时间、精力,从公平原则出发,;驳回单月英的其他诉讼请求。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吉林大学文学院教师潘玲也起诉了马某《原匈奴》一书中抄袭了她的博士论文。2007年5月18日,,判定马某给付潘玲经济补偿一万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北大确认论文具有原创性

  纵观上述两案,:“法律不允许任何人对客观存在的事件、公知事实享有垄断的权利。任何阻碍文化传播、交流的做法均与著作权法的立法初衷相悖。”
  单月英表示:“我的硕士论文《匈奴墓葬》不是考古发掘报告,是我付诸几年心血写成的研究成果,具有首创性。我的论文一共有3.6万字、三十多幅插图,而马某一下就剽窃了我尚未发表的两万多原创性文字和二十余幅插图,由此构成了她所著《原匈奴》一书第二章的核心观点和框架,其后仅仅是在书中一处注释和文后参考文献中笼统提及我的论文,这不是剽窃是什么?”
  单月英的上述看法得到了北大考古学院的全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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