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任重、吴荣忠破坏交通设施案

发布时间:2019-08-20 16:05:15


被告人郝任重,男,33岁,原系长沙铁路总公司长沙电务段荣家湾信号维修工区信号工。

被告人吴荣忠,男,27岁,原系长沙铁路总公司长沙电务段荣家湾信号维修工区工长。

1997 侦查终结后以破坏交通设备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997年8月4日广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认定上述被告人犯罪事实如下: 1997年4月29日上午8时许,被告人吴荣忠布置被告人郝任重及信号工谢某到荣家湾车站12号道岔,进行电缆盒配线整理、挂编号牌和清扫内部卫生。吴荣忠自己留在运转室内担任安全联络员工作。8时30分许,被告人郝任重到了荣家湾站12号道岔处,与吴荣忠电话联系 “要跑表示”(即运转室控制台上岔位原有的定位或反位表示突然失去),吴同意后,郝即将×B箱(道岔变压器箱)打开,按照吴平时带会的方法,把1号端子上通向电缆盒的控制道岔由反位移向定位的操纵启动线拆下,在1号和3号端子上夹了一个由吴荣忠改制的二极管连线装置,问吴:“12号表示好不?”吴回答:“没有表示。”郝立即将二极管连线装置调转极性重新夹在1号和3号端子上,又问吴:“表示好了没有?”吴回答:“有表示了。”郝对吴说: “我现在开始搞,四道进车你就告诉我。”这时实际上道岔、进路和信号三者之间的联锁功能已被破坏。尔后,被告人郝任重在已知运转室控制台上12号岔位显示灯是“假表示”(即道岔表示电路不检查道岔实际位置而构成的表示,不能真实反映道岔实际开通的方向)的情况下,开始对HZ——24电缆盒进行作业。10时 22分,接通知由长沙开往茶岭的818次旅客列车已开过来,车站运转室随即办理了列车四道接车进路。此时,郝任重见12号道岔突然启动,由定位二道移向反位四道,即电话问吴荣忠是什么车,吴告知是818次,随后,吴离开运转室到一站台去接乘818次车的人。10时35分,818次旅客列车进四道停靠一站台,待避324次旅客列车。 10时42分,接通知由昆明开往郑州的324次旅客列车开过来,车站运转室办理了列车二道通过进路,控制台上的进出站信号机均显示绿灯,二道显示白光带,12号岔位显示定位,而实际上12号道岔仍处在反位开通四道。被告人吴荣忠接人后返回运转室,看见控制台上二道从进站至出站显示白光带,知道即将有车通过时,不仅没有立即向值班人员提示,而且也未通知郝任重恢复道岔功能,相反却离开了运转室。此时,被告人郝任重坐在12号道岔处吸烟想着节日去钓鱼,当听见上行列车鸣笛并看见列车开过来时,也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反而退避到清扫房北角处以防车上扔东西下来。324次旅客列车以 117公里的时速开过来,当司机发现道岔位置与信号不符时,立即紧急制动,但列车仍以巨大的惯性进入四道,于10时48分撞上818次旅客列车尾部,导致 324次列车机后1至9位车厢倾覆,10至11位车厢脱轨,818次列车尾部三节车厢倾覆,旅客和职工死亡126人、重伤45人、轻伤185人,机车、客车报废12辆、破损5辆、损坏线路415米,直接经济损失价值人民币415万余元。 事故发生后,吴回运转室内见控制台上12号道岔等无表示,即电话通知郝赶快“把表示送回来”。告诉郝不要讲二极管的事。尔后,吴带人从郝的工具箱里取出二极管连线装置,将其丢弃。 广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审查认为,被告人郝任重、吴荣忠身为铁路信号工和信号工长,在维修作业中严重违反铁路《信号维护规则》等有关规定,违禁使用二极管封连电气接点,损毁了保障铁路行车安全的联锁功能,造成重大行车事故。被告人郝任重、吴荣忠明知控制台12号岔位定位是假表示,明知12号道岔×B箱1号端子被甩掉后不能由反位移向定位,明知有上行车即将通过时,仍未采取任何措施,听之任之,放任了事故的发生并造成严重后果,给国家财产和旅客生命安全造成巨大损失。 1997年8月22日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本案。、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处被告人郝任重,;判处被告人吴荣忠十五年,。 宣判后,二被告人均未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