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08-05 22:24:15
在我们的城市道路上,驾驶员们会发现道路上均设有道路标线、交通标志、指示牌、车道防护栏等交通设施,为安全出行提供了保障。有时候却因为不小心破坏了交通设施,虽然是无心的但是也会受到相应惩罚。那么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立案标准是什么?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破坏交通设施的过失行为必须造成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严重后果,即造成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倾覆或毁坏,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予以立案。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这是本罪区别于其他过失犯罪的显着特征。过失损坏交通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不仅使交通设施本身价值遭受损失甚至报废,更重要的是它直接影响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的安全运行,造成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的倾覆、毁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带来巨大损失。因此,理应运用刑法武器惩治此种犯罪行为。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损坏上述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等交通工具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过失行为。这是本罪同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的区别所在。
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 依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无期徒据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情节较轻的, 拘役。
2、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刑法第119条第2款),是指过失损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本罪是一种以交通设施为侵害对象的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
三、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这是本罪区别于其他过失犯罪的显着特征。过失损坏交通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不仅使交通设施本身价值遭受损失甚至报废,更重要的是它直接影响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的安全运行,造成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的倾覆、毁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带来巨大损失。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损坏上述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等交通工具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过失行为。这是本罪同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的区别所在。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已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介绍,大家对于损坏交通设施罪的立案标准、量刑标准以及构成要件应该都有了一定的认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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