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国家财产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08-18 14:44:15


  盗窃罪是我国刑事犯罪中最常见的犯罪类型之一,盗窃罪根据盗窃的数量和品种不一样,所判处的刑罚也是不同的,那盗窃国家财产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盗窃国家财产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盗窃国家财产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因犯盗窃罪,依法判处罚金刑的,应当在一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没有盗窃数额或者盗窃数额无法计算的,应当在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2、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盗窃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国家财产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 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3、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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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