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誉受损 吉安娃哈哈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0-03-22 11:20:15


7月14日,因生产经营、资信和商誉受到侵权,,状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广州分所。当日,。

吉安娃哈哈公司在诉状上称,2007年11月,该公司突然收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通过其合伙人黄某发来的信函,,已被指定为原告股东白金网络有限公司的联席及个别接管人,要求认真考虑并特别注意“被告知本命令的任何人故意协助或允许违反本命令,即属藐视法庭。违者将有可能被监禁、罚款或查封其财产。”广州分所同时还通过其合伙人黄某向工行杭州市解放路支行等单位寄送类似信函。要求银行冻结原告开设的所有账户,并将账户余额详情、对账单或活动概要送交其本人,并且每月提供公司所有账户的对账单或活动概要供其存档。

吉安娃哈哈公司还诉称,其外方股东为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白金网络有限公司,中方股东为杭州真宗投资有限公司和红安永盛投资有限公司,。、银行,造成原告涉及重大不利诉讼的负面影响,导致不能正常开展融资信贷活动,也使不明真相的其他企业、个人误以为原告产生重大经济纠纷,强制措施,企业正常的生产、销售活动受到严重干扰,良好商誉受到重创。为此,起诉,排除妨碍,澄清事实,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