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署名主编却不知情 南怀瑾相关读物出版方成被告

发布时间:2019-08-13 01:31:15


中国法院网讯 被署名出版物的主编,本人却毫不知情,原告史先生认为被告,出版侵权出版物以获得商业利益,遂将被告某出版社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起案件。

原告史先生诉称,,多年从事宗教文化出版和研究工作,在宗教文化界享有盛誉。

、,但原告并不知情,并且与被告没有任何关系。

原告认为,公民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制作出售假冒他人书名的作品属于著作权侵权行。故起诉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侵权赔偿金50000元及原告为制止侵权的合理支出5000元。

目前,本案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