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商标使用权人起诉百度侵权 百度败诉判决已生效
发布时间:2019-08-22 19:22:15
法制网记者 吴晓锋 法制网实习生 王峰
百度在去年5月卷入的“商标门”终告结束。
2008年5月,上海大众搬场物流有限公司诉百度商标侵权一案在上海市二中院开庭。同年6月,上海市二中院一审判决百度败诉。在随后向上海市高院上诉过程中,百度突然选择撤诉,据上海市二中院助理审判员胡宓介绍,此案一审判决已于今年1月生效。
但伴随着仍未平息的百度“竞价排名”风波,百度里的“大众搬场”却仍是一片混乱。
作为上海市知名的搬场运输企业,在百度中输入“大众搬场”几个字,电脑会立刻显示“找到相关网页约243000篇,用时0.070秒”。在搜索结果的第一页中,满是标有“800”热线号码的“大众搬场”公司。
但是,这些公司全是“李鬼”,真正拥有“大众”商标使用权的上海大众搬场物流有限公司的惟一网站www.96811.net在搜索结果中并不见踪影,甚至在输入公司全称后,www.96811.net也只是出现在百度搜索的第5页。
在百度网页汇集的“李鬼”网站可谓五花八门,这其中有网址为www.dazhongbanchanggongsi.net.cn的上海大众搬场运输有限公司,网址为www.shdazhongbanchang.cn的上海大众搬场有限公司,网址为www.dzbc456.cn的上海大众搬场运输有限公司,网址为www.shbanchanggongsi.cn的上海大众搬场运输有限公司等等。
无一例外,这些网站首页的醒目位置,都标有“大众搬场”字样以及蓝、白、红三色方块图案组成的商标。
但上海大众搬场物流有限公司法务经理赵世渊告诉本报记者,“只有www.96811.net网站使用的商标才是合法商标,其他网站都属侵权行为”。
本报记者致电其中一家“侵权”网站的800电话,接电话的陈女士告诉记者,其公司与上海大众搬场物流有限公司是一家公司,是总部与分部的关系,“我们是总部,他们是分部”。
但上海大众搬场物流有限公司的一位自称刘女士的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该公司并没有总部、分部之分,并且“我们也没有800电话,惟一的业务联系电话就是96811。”
如此乱象,不仅说明了网络搜索领域的混乱,也凸显了上海物流市场的芜杂。
“竞价排名”审查不严成被告
实际上,如此混乱的网络搜索局面已是百度“治理”后的结果。
早在2007年5月,上海大众搬场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搬场公司”)就发现百度的“竞价排名”栏目网页中,出现大量假冒大众搬场公司的网站链接。
正如其页面显示,这些网站全部使用了“大众”注册商标,并以与大众搬场公司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的名称招揽搬场物流业务。
实际上,“大众”文字注册商标专用权属于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享有,注册证号为第772844号,核定服务项目为第39类,核定服务范围为汽车出租;出租车运输;车辆租赁;旅客运送。
2005年6月,大众交通公司与大众搬场公司签订了《注册商标排他许可使用合同》,大众搬场公司因而取得了文字注册商标“大众”的排他许可使用权。
之后,“大众”文字注册商标多次被评为上海市著名商标、最具价值的上海服务商标,“大众搬场”也成为上海知名的搬场物流品牌。
在认为百度提供侵权网站链接的行为侵犯了自身利益后,大众搬场公司将百度告上了法庭。大众搬场公司法务经理赵世渊说:“大众搬场公司从未在百度做过竞价排名业务,而其他侵权网站之所以排名靠前,是因为向百度支付了推广费,使用了竞价排名业务。”
在接到大众搬场公司起诉的诉状后,百度断开了全部涉嫌侵权的第三方网站的“竞价排名”链接,其标志———网站链接后面的“推广”字样消失。
百度的“竞价排名”服务是一种收费服务,用户在“竞价排名”栏目注册账号后,需向百度支付推广费,自行选定搜索关键词,并自行设定其网站链接每被点击一次需向百度支付的费用,该项服务的最终目的是确保以其选定的关键词进行搜索时,付费越多的用户的网站链接排名越靠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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