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他人与己商标相似 “福奈特”洗衣愤而起诉
发布时间:2019-08-21 21:26:15
中国法院网讯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北京福奈特洗衣服务有限公司状告北京新奈特洗衣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拓诚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侵犯其商标权案,原告要求被告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
原告诉称,原告是从事服装清洁护理服务的特许经营企业,1997年7月31日在北京成立。1998年4月28日,原告从北京圣洁洗涤有限公司受让了第37类“FORNET及图”商标;同年,又在核定服务项目第37类申请了“福奈特”文字商标,并于1999年2月取得该商标注册证书。原告利用上述两商标在国内开展特许经营活动,在业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2008年2月6日,原告发现被告未经许可,在其开设的洗衣店内外擅自使用与原告的FORNET福奈特商标相近的商标进行经营。被告的灯箱广告及手提袋均与原告商标类似,使消费者造成误认。
原告认为,被告的上述行为,误导了广大的消费者,不仅给原告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严重损害了原告的良好商誉。原告为维护其合法权益,特提起诉讼。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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