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奖作品神农山之魂成香烟广告 摄影家获赔9万

发布时间:2020-07-27 08:15:15


,后他发现照片被一家卷烟厂用于广告制作。近日,,被告,。

,自2001年开始,他到河南沁阳市境内的神农山创作。2003年,他创作的风景作品“神农山之魂”在焦作市山水风光全国摄影大赛中荣获一等奖。

,为创作这幅作品,他背着七八十斤重的摄影器材,长年在大山里风餐露宿,从拍摄出的1000多张照片中精心挑选出一张,最终获奖,在业界引起强烈反响,该作品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和商业价值。

2005年,,看到新郑机场到郑州市区的高速路上、户外广告牌上、灯箱上以及酒店、商场、网站、杂志和香烟包装袋上,到处都是某某卷烟总厂和它的下属公司使用照片“神农山之魂”制作的广告,甚至连擦鞋机上都是这样的广告。

,但遭到拒绝,他又找到卷烟厂协商,该厂不予理睬。

  2006年11月,,状告卷烟厂和它的两个下属企业,广告公司作为该案第三人,索赔40万元。:“只能通过诉讼,使自己的心血得到应有的尊重。”

  卷烟厂在法庭上辩称,,卷烟厂在使用该作品时也向广告公司支付了费用,,只是在合同到期后,一些广告仍在延续,有少数侵权行为

,三被告未经本人许可,擅自使用该作品,已经构成对著作权的侵害。

,,广告公司只是享受“神农山之魂”的使用权,广告公司不具备许可他人使用该作品的权利。,,造成的损失卷烟厂应该赔偿。

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