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三年批捕211人

发布时间:2020-07-27 23:07:15


  在3.15即将来临之际,,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取得较好成效。

  据统计,2008年至2010年,重庆市各级检察机关批捕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犯罪案件116件211人,起诉111件209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吃得安全、用得放心。

  据了解,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犯罪26件42人,占制假售假犯罪案件的29.6%,居于该案件类型的首位。

  如:2009年10月27日,、杨光福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吴明惠、杨光福在重庆市巴南区花溪镇经营血旺加工生产作坊,2008年5月至2009年5月期间,为了使生产的血旺防腐、保鲜,从重庆某化工有限公司购买了100公斤甲醛,雇请工人在浸泡血旺的水中加入国家明令禁止加到食品中的非食品添加剂甲醛用于防腐。2008年5-7月份期间,被告人吴明惠、杨光福共生产含甲醛的血旺334614块,并将制作好的血旺销售到附近的农贸市场销售,共获得赃款人民币133845元。2009年12月1日,巴南区人民法院认定吴明惠、杨光福均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并处罚金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