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版权局:“三不、四必须”做好企业版权保护

发布时间:2021-03-23 22:07:15


  近日,媒体报道美国贸易代表处公布了一份假冒和盗版产品的“问题企业”名单,其中涉及部分在京企业。此事引起版权管理部门的重视,北京市版权局于2011年3月4日邀请部分权利人组织和相关企业代表共同召开了版权保护工作专题会议。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美国电影协会、国际唱片业协会、商业软件联盟等权利人组织代表以及百度公司、海龙集团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百度公司和海龙电子市场的代表简要介绍了有关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设想。权利人组织代表充分肯定北京市打击盗版、保护版权取得的成就,并对如何加强版权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版权局相关部门负责人通报了近期版权保护工作情况和今年的重点工作。

  王野霏副局长首先感谢权利人组织代表对北京市版权工作的理解、肯定和支持。他指出,加强版权保护,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也是尊重国际规则、维护公平竞争的现实需要。中国各级政府一贯高度重视版权保护工作,对于有助于完善版权保护法律制度的做法我们都赞成,对于有助于加强版权保护的活动我们都支持。

  关于美国贸易代表处将部分在京企业列入“问题企业”名单的媒体报道,王野霏副局长希望所涉及的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一是不辩解。不要把精力花在调查媒体暴光问题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具体细节上,也不要过多强调自己在版权保护上所付出的努力和代价。用切实的行动和实际的效果证明自己是最好的应对办法。二是不回避。虽然版权保护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中国知识产权保护还存在一些不足,一些地区和领域侵权盗版现象仍比较严重。企业作为创新的主体必须把版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要做到尊重别人的权力,同时也要保护好自己的权利。三是不容忍。存在版权问题并不奇怪,版权问题中国企业有,外国企业也有。小企业有,跨国公司也常见。关键在于企业必须树立依法经营、保护知识产权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战略。对侵权盗版问题必须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并贯彻在企业日常管理和经营活动中。鼓励创新,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要求相关企业立即查找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和完善企业版权保护制度,建立版权保护的长效机制。

  王野霏提出,做好版权保护工作需要大家统一认识、共同努力。一是必须坚定保护版权的决心和信心。不能因我们取得的成绩而沾沾自喜,对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麻木不仁、放纵宽容;更不能因任务艰巨而丧失信心,对恶意盗版行为听之任之、无所事事。二是必须认真抓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要逐条分解、落实纲要的各项任务,按计划、分步骤、有重点的解决版权保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必须保持常抓不懈工作作风。保护知识产权是基本国策,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百年大计。受利益驱动,侵权盗版现象将长期存在,要求各级政府对盗版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反复抓、抓反复,持之以恒。四是必须充分尊重和保护权利人的权益。政府和企业制定版权保护措施要充分听取权利人的意见,评价版权保护工作的好坏也要尊重权利人的意见。版权部门促进权利人和使用者之间的联系和交流,及时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