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为两岸农业技术交流稳定开展奠定基础

发布时间:2019-08-25 19:30:15


  陈萌山:两岸农业合作,是两岸合作的一个重要部分,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两岸农业应该说互补性很强,发展加快。特别是2005年,大陆宣布对台湾部分水果等农产品实行零关税等政策以来,两岸积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贸易促销活动,特别是台湾岛内90%以上的各级农会、渔会、专业协会、产销班。我们统计了一下,大概有一万多人到大陆人参展参会,展示展销岛内30余种特色水果,还有800多种农产品深加工的系列产品,累计签订合同229亿元,极大地促进了台湾农产品在大陆销售的常态化,有效缓解了岛内农产品生产卖难的问题,同时也丰富了大陆的农产品市场。

  有关资料显示,2009年,台湾农产品销售到大陆,总金额已经占了台湾农产品贸易总额的23.6%,已经成为台湾农产品最大的销售市场。当前两岸合作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特别是随着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以后,为农产品的贸易进一步扩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两岸农业的互补性很强,特别是台湾的热带水果,优质的一些品种,还有其他的加工产品,有优势。两岸农产品具有很强的互补性,两岸农产品的良性互动,将为两岸的消费者提供更加廉价物美、新颖多样的农产品,丰富和拓展我们的消费市场。所以我们相信,随着两岸农产品贸易机制化和制度化的发展,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两岸农民的利益,进一步推动、深化两岸农业产业合作和资源一体化配置。所以我坚信,两岸农业交流合作的前景更加广阔。

  在两岸农业合作过程当中,担心台湾的一些技术、一些品种能不能在大陆得到很好的保护。去年大陆跟台湾签订了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这样就为两岸农业技术交流稳定有序地开展奠定了基础。,切实尊重台湾地区植物品种权保护制度的基础上,作出了相互承认植物品种优先权的安排,推动了协议的签署,在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协议里面有关农业技术、农业品种的内容也包括其中。该项协议建立了两岸植物品种保护的合作机制,整体上促进了两岸植物品种保护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了两岸植物品种权的创造、运用、管理、保护的水平。下一步,,促进两岸植物品种的保护交流与探讨,推动两岸农业优势互补、合作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