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关村示范区试水知识产权科技信托

发布时间:2020-06-21 17:17:15


  近年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一直处于“雷声大、雨点小”的状况,尽管各地政府以贴息、风险补偿等形式鼓励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但由于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等问题,一直未取得预期的效果。

  对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2万多家高科技企业来说,这一情况正在改变。近日,通过中国技术交易所、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海辉石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富海嘉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合作设立的“中关村自主创新知识产权融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I期)”,阿尔西制冷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为主要方式获得总计2000万元信托贷款支持。据悉,该信托计划得到中关村管委会的大力支持。按照有关规定,中关村管委会将对相关企业给予补贴。

  知识产权“变现”难

  据悉,中关村示范区拥有高科技企业2万多家,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占到90%,这些企业涉及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清洁能源、节能减排等多个领域,虽然部分企业拥有的专利等无形资产在国内外处于领先地位,但这些企业却普遍缺乏房地产等有形资产。由于缺少有形资产可以抵押,科技型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资金缺口,被融资问题所困扰。

  科技型中小企业对内源资金的依赖程度很高,但自身积累有限,资金短缺并未缓解;银行贷款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最重要的外部融资渠道,企业所需资金的20%左右来自银行贷款;而亲友借贷、职工内部集资以及民间借贷等非正规金融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资本市场对于大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高不可攀,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仅占国内融资总量的1%左右,民营企业直接上市数量不到上市公司总数的6%,经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上市数量仅占上市公司总数的1%左右。此外,风险投资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助推器”,但整体规模有限。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有体制方面的原因。”中关村管委会负责人表示,科技型中小企业往往具有经营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知识产权多、有形资产少等特点。从目前情况看,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体系尚不健全,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渠道并不顺畅。

  2009 年5月,中国银监会、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授予专利证书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财产权作质押和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已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依法核准的商标专用权作质押,从银行获得贷款,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融资方式。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模式是在企业信用基础之上,将知识产权质押给银行,不需担保,评估机构和律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责任,该模式通过保险公司进行风险防范。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政府模式中,有的以经济手段助推,如北京、上海、武汉等地或为直接质押融资,或为间接质押融资,或为二者结合;有的以政府作用为主,如四川省内江市依靠政府行政推动,湖南省湘潭市为企业创造外部环境,成都市政府出资分担风险,北京利用政府补贴降低融资成本等。

  “政府推动只能解决一小部分企业的资金问题,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还须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因此不能单靠纯粹的行政命令和手段。地方政府除了通过提供资金支持的方式,还需要培育更多了解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的中介机构,共同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工作的开展。另外,建立科技、知识产权等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也十分必要。”中国技术交易所项目负责人表示。

  多方联合推进融资

  为了加快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难题,引导社会资金促进知识产权商用化,中国技术交易所、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海辉石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富海嘉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合作设立并于近日正式推出“中关村自主创新知识产权融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I期)”。该信托计划以知识产权为核心,以信托贷款的形式解决以“轻资产、重智力”为特征的高科技企业融资难题。

  “知识产权的特性决定了大多数知识产权不适合作为质押标的,即使有也只能是个案,不可能简单照搬、全面铺开。”中技所科技金融服务中心项目负责人周硕表示,只有多方合作,多角度判断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和项目风险,依据知识产权状况,有针对性地设计融资服务产品,并通过项目搭配组合融资,降低整体项目包融资风险预期,设计超额收益模式和产品,引入不同风险收益偏好资金,分散融资风险,同时设立风险补偿和准备机制,降低银行贷款风险,才能使真正有价值的知识产权顺利“变现”。

  为了更好地解决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问题,2010年2月1日中技所及合作机构联合发行“创新型企业债权融资信托计划”;2010年6月10日发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信托计划”;2010年10月中技所及合作机构创新信托产品结构、优化信托参与要素、设计知识产权质押和处置方式,引入信托计划配套服务,发起设立“自主创新知识产权融资集合信托”,首期1100万元信托贷款支持了汉铭信通等3家企业。

  传统信托产品中存在知识产权质押实现难、操作周期长、企业融资额度不足以及后续服务不足等问题。鉴于此,中技所、中粮信托、海辉石资本及富海嘉信发起设立“中关村自主创新知识产权融资集合信托计划”,创新信托产品结构,通过运用集合资金信托的形式,设计优先和一般收益人的风险、收益分配结构,引入风险投资机构作为信托产品一般受益人并承担担保责任,优化信托参与要素,解决不同市场主体对风险和收益的差异化需求,扩大融资主体范围,实现各融资主体与金融资源的最大化整合和优化,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该信托计划中,中技所作为技术产权交易机构,发挥科技成果的价值发现与价值实现功能,建立知识产权商用化的退出渠道;中粮信托作为专业金融机构,以发行信托计划方式募集社会资金,为知识产权商用化提供资金支持;北京海辉石及北京富海嘉信作为专业的投资机构,认购信托计划份额,并向项目方提供信用担保支持,提升其资信能力。同时,为了配合信托计划,中技所及合作银行和投资机构提供知识产权担保投资贷款、银行过桥贷款和股权融资等多元化融资解决方案,提供知识产权快速评估、专利预申报、专利战略设计和管理以及上市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等知识产权增值服务。

  “中关村自主创新知识产权融资集合信托”的效应和意义在于,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降低了融资成本,扩大了受益群体,拓宽了参与范围;对担保而言,降低了担保风险,放大了担保额度,资本金放大,建立了资金补偿退出机制;对信托而言,增加了业务品种,开拓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市场,增强了信誉水平,实现了资产证券化;对投资而言,拓宽了投资渠道,使民间融资合法化,可以分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超额收益;对政府而言,解决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改变了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减少盲目性,提高了使用效率,并且操作透明化,杜绝寻租和暗箱操作,引导产业升级转型,凸显政府服务职能。

  “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担保融资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对发行企业债券和获取信托计划的企业,中关村管委会给予社会筹资利息、信托或债券管理费和担保费等综合成本20%的费息补贴。”周硕表示,该信托计划得到中关村管委会的大力扶持,将在第一期的基础上陆续跟进,中关村的高科技企业无须固定资产抵押,以知识产权质押、个人保证、股权质押等方式就能实现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