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钢铁集团邯钢被命名为国家“创新型企业”
发布时间:2019-08-25 08:14:15
近日,河北钢铁集团邯钢等4家河北省企业于近日通过了科技部、、全国总工会三部门的联合评审,成为国家“创新型企业”。目前,河北省仅8家企业被命名国家“创新型企业”。
创新型企业代表的是一种崭新的企业运行和发展模式,要求企业在技术创新的同时,加强战略、制度和组织创新,其外在的显著特征是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具有较强的持续创新能力,在行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带动性等条件。国家“创新型企业”评定旨在进一步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推动试点企业总结创新发展的经验和做法,引导创新型企业建设,促进创新型企业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带动更多的企业走创新发展道路。
多年来,邯钢坚持以创新的理念发展企业,以发展的理念引领创新,不断深化完善“邯钢经验”新内涵,持续推进管理创新,用创新推进企业发展。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品结构的进程中,邯钢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创新效率,形成了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为主线的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体系。
“十一五”期间,邯钢获得了188项国家专利,15项科技成果荣获省级、全国冶金行业级称号;累计开发了148个新产品,其中,有91个填补河北省空白,有16个填补国内空白,六大类16个牌号的产品获得国家“冶金产品实物质量金杯奖”;开展了29项产学研合作项目,“X70、X80的研制”、“汽车用钢系列开发”等成为业内翘楚,结束了河北省不能生产高级别管线钢和汽车面板等钢种的历史。石武高铁、宁波甬江特大桥等国家重点工程和欧洲、美洲、大洋洲等地区都闪耀着“邯钢创造”的流光溢彩。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邯钢曾于2008年成为国家确定的287家创新型试点企业之一,名列国家科技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确定第二批创新型试点企业的通知》之中。邯钢还被授予河北省首批“创新型企业”荣誉称号。成为国家“创新型企业”后,可享受优先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优先在企业中建立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先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等优惠政策。(记者雷汉发,通讯员余天门 吴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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