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增2家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
发布时间:2019-08-09 04:30:15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文件,认定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试点时间自2010年9月1日起算,为期三年,我省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再添2个新成员。
近年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以试点促推广普及,以示范促深化发展”的基本工作思路的指导下,我局结合本省实际,提出“试点引路、示范带动”方针,本着“国家试点积极争取、省内重点培育”的原则,积极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截至目前,我省共拥有国家试点示范城市共14个、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5个、国家级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14个,初步建立起了以城市、园区和企事业单位为基本构成的层次鲜明、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体系,为山东知识产权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顾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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