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司法罪司法解释
发布时间:2019-08-11 15:01:15
有些犯罪嫌疑人,违反法律规定,使用各种方法妨害国家司法机关正常诉讼活动,破坏国家司法权的行使,严重扰乱了法庭秩序,是会受到严惩的。那么妨害司法罪司法解释是什么?妨害司法罪认定依据有哪些?妨害司法罪立案标准是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妨害司法罪司法解释
1、刑法》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是指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行为。
2、,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3、,扰乱法庭秩序罪是指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二、妨害司法罪认定依据有哪些
1、扰乱法庭秩序罪的构成以情节严重为其构成必要条件,只有严重干扰法庭秩序的行为才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才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因此,对那些扰乱法庭秩序情节不严重的,经劝阻、制止,停止实施扰乱行为的,不应认定为扰乱法庭秩序罪。
2、根据刑法第310条第2款的规定:“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这里涉及窝藏、包庇罪与其所窝藏、包庇的犯罪人所犯之罪的共犯之间的界限。窝藏、包庇罪是在他人犯罪以后为使其逃避刑事追究而予以窝藏或者包庇,因而是一种妨害司法活动的犯罪。
3、,,。但是该法并没有规定知情不举的刑事责任。,它不是一般的知情不举,二者必须严加区分。
三、妨害司法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刑法》第三百零九条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一)聚众哄闹、冲击法庭;
(二)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
(三)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
(四)有损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
2、《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
3、《刑法》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拘役或者管制。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妨害司法罪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知识。需要提醒大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拘役或者罚金。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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