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非遗”也要建立退出机制

发布时间:2020-05-29 10:06:15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全国政协委员田青表示,在“非物质遗产法”的整体框架下,要完善细节,要建立退出机制,以正告对“非遗”重申报、轻保护的现象。一些地方政府没有意识到保护“非遗”的长远意义,只是把“非遗”申报当成提高当地知名度、发展旅游的手段,申报一成功,根本不保护,甚至胡乱开发。进入国家“非遗”四级保护名录,不能是一劳永逸。必须建立相应的检查、退出机制。保护不力的,警告;出现比较大的问题,严重警告;对“非遗”破坏、滥用的,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