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9-01 11:40:15


  一般来说,被征地方与征地方协商好征地补偿费用后,就会与征地方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双方形成相关联的民事法律关系,但是如果签订完之后,征地方不履行给付补偿费用,那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呢,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呢?今天小编就带你来了解如果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一、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同意该怎么办?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确定须经过三道程序:拟订——公告——审批。

  公告期间,被征地农民有权发表不同意见,并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被征地农民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如果批准征地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那么其作出的裁决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对复议决定不服的,,。

  二、补偿安置问题应怎样解决?

  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予以解决: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做出约定。被拆迁的房屋已经出租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拆

  三、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达成后,双方应自觉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或依协议向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诉讼期间,先予执行

  看到这里,你是否清楚了解具体情况出现后,该采用什么办法来解决了吧。,甚至可以在诉前申请诉前保全程序,来极大的保护你个人的利益。好了以上就是关于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对方不履行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了,希望可以帮助到你,谢谢你的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