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公布

发布时间:2020-07-24 11:45:15


 国知网讯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日前签署第62号局令,公布《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 将于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共二十二条,其内容涉及申请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形式及内容、办理备案手续的期限、申请备案应提交的文件以及不予备案的情形等。该办法还明确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收到备案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备案。

 据悉,自该办法施行之日起,2001年12月1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十八号发布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