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再次被评为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市

发布时间:2019-08-05 09:58:15


  从内蒙古包头市知识产权局获悉,在近日国家科技部发布了《关于表彰2011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中,包头市再次被评为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市。

  在本次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2009-2010年)中,包头市及所属9个县(旗、区)均通过了考核,昆区、青山区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市、区、旗)。这是包头市自1997年以来第七次获得这一殊荣,也是包头市被确定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市和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以来取得的又一殊荣。是自治区唯一连续7次通过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并被评为科技进步先进的城市。

  截至目前,包头市累计获得各级各类科技成果奖励515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3项,占自治区的75%;发明专利年均增长22%以上。包头市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2家,占自治区的46%。经认定的国家及自治区级研发机构45家,占自治区的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