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操作规程 》(2011)已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发布时间:2019-08-06 16:11:15


  近日,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审查操作规程》(下称《规程》)宣讲会上获悉,《规程》(2009)的修订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新修订的《规程》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为了适应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专利审查指南》的修改,同时满足中国专利电子审批系统(E系统)上线运行带来的专利审批模式发展变化的需要,审查业务管理部于2010年6月牵头启动了《规程》的修订工作。修订工作按照“适应性修订原则、有限目标原则和可操作性原则”,全面适应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三次修改内容,同时在实际操作层面对2010版《专利审查指南》中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和补充。

  据介绍,为了帮助审查员更快适应新变化、掌握新规定,审查业务管理部对《规程》(2011)初审流程、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实质审查和复审无效5个分册进行了局级宣讲培训和实质审查分册的专场宣讲会,并采取现场录制授课内容、后期网上视频播放等方式,为审查员提供了多种学习途径。目前,其他各相关部门的培训活动也在积极开展中。(知识产权报 记者 贺延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