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民事责任适用什么原则
发布时间:2019-08-25 10:51:15
我们知道普通民事责任中的举证制度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而环境民事责任中我们知道出现了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那么相适用的原则就有所改变了,甚至违法行为的判定都有所改变,下面小编就是带大家看看环境民事责任适用什么原则。
一、对环境民事责任的界定
(一)环境民事责任只会造成侵权责任;环境民事责任是由于污染者的排污行为,对受害人的人身或财产权利造成了损害而应承担的责任,是明显的侵权行为民事责任。因此环境民事责任明确的说是环境侵权民事责任。
二、境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对侵权民事责任归责原则的界定归责的含义,“是指行为人因为侵权行为致他人损害的事实发生以后,应依据何种标准确认和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民事责任。
(二)加害责任原则已经退出了历史的舞台,而在过错主义归责原则和无过错主义归责原则之间,过错主义归责原则是一般,无过错主义归责原则是例外
(三)环境侵权民事责任中的无过错主义归责原则是指:在环境侵权民事诉讼中,致害人即使没有过错也要承担因环境污染而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责任。
(四)在环境侵权民事诉讼中,不管受害人能否证明致害人的过错,致害人都要承担因环境污染而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责任。
(五)不违法并不等于没过错在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环境侵权民事责任中,运用的依旧是过错主义归责原则,只不过是变相的过错主义的归责原则。
(六)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无过错主义归责原则中,环境侵权的行为人其实是有过错的,这种过错是客观存在的。只是在环境诉讼中不去关心其是否有过错。也就是说环境侵权行为人的过错是可以忽略的,是免于证明的,是被推定存在的。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环境民事责任适用什么原则的全部内容,其实总结下来就是,我主张,你举证,采用有错推定原则,而违法者必须自证无法律过错,用权威的证明证据,推翻这种有错推定。
(责任编辑:陈墨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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