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信时间戳成了知识产权保护利器

发布时间:2019-08-13 22:19:15


  核心提示:新的法律环境下软件企业如何保护知识产权?22日,在由大连市版权保护协会承办的“版权保护—企业发展的基石”主题论坛上,一场别开生面的软件版权保护对话,在软件企业、版权专家和律师之间热烈展开。请看由小编带来的相关报道。

  此次论坛以新《民事诉讼法》《著作权法》为背景,针对版权保护方式与企业创新发展的关系,以成熟、科学、有效的版权保护方式介绍和司法案例分析为重点,贴近企业,求真务实,邀请国内知名版权保护专家、软件企业、律师、法官一起与主持人、听众互动方式现身说法,借鉴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的成功经验,共同探讨企业发展创新的途径和方式,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

  论坛由大连版权协会会长李东平女士主持,广东省版权保护联合会常务副会长、深圳版权保护协会副会长陈彦,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主任张昌利以及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郑军律师以对话方式进行。

  《民事诉讼法》在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电子数据明确纳入了新的证据种类。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证据要求是原件,如何保证软件企业的各类代码、设计文档等电子数据文件具有法律规定的原件形式是企业和法律工作者所关心的重要问题,也是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核心。就此问题,陈彦副会长就广东省的做法向大家做了详细介绍:2007年开始,深圳市在市知识产权局的领导下,率先在全国开展基于可信时间戳的知识产权保护活动,随着使用可信时间戳保护的企业数量的增加,省版权局也在全省范围内开始推广使用,并且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明确了可信时间戳的作用和地位。“可信时间戳已经成为广东省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一种快捷、有效的方式,以可信时间戳为核心证据的司法审判曾让一家企业获赔20万元”陈彦介绍说。

  谈到可信时间戳,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主任张昌利介绍说: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是我国目前唯一由国家授时中心负责授时和守时的时间戳服务中心,至2007年开始运营以来,其签发的可信时间戳已经在司法、知识产权保护、档案、医疗卫生、电子商务等领域提供了服务。根据《电子签名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了可信时间戳认证的电子数据将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数据电文原件形式,是企业各类知识产权的“出生证”和“保护伞”。

  北京律师事务所郑律师结合多年的庭审经验告诉大家:防患未然才能有备无患,多个知识产权纠纷案例都告诉我们,企业日常产生的代码、设计图纸、各类文档都具有知识产权。而知识产权的流失往往渠道众多,如员工离职、黑客入侵、竞争对手剽窃等等,,往往因为原始证据不足而追悔莫及!建议企业在知识产权产生的第一时间就将电子文件申请时间戳进行保护。

  相关知识普及:什么是可信时间戳?

  可信时间戳是由权威时间机构负责授时和守时保障的时间戳服务中心签发的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凭证,用于证明电子数据文件的申请时间和内容,被广泛应用在电子数据原始性保障的各种领域。普通时间戳是采用自建的时间戳服务器签发的时间戳,由于时间未经权威时间机构认证且时间在签发时间戳时可以人为篡改,这样的时间戳在做为法律证据时往往会受到质疑而不被法律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