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侵犯知识产权赔偿数额提至2~3倍
发布时间:2019-08-30 02:58:15
4月11日,中欧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在深圳召开。此次研讨会由深圳市,围绕中欧知识产权保护的实务问题进行演讲讨论。
会上,《深圳经济特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若干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受到与会者的高度关注和热议。《规定》在惩罚性赔偿机制上作了一些突破性尝试,明确对恶意侵犯知识产权的,,将赔偿数额提高至权利人实际所应得赔偿数额的2~3倍。《规定》还提出,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3年内不得承接政府投资项目。
法国驻华使馆知识产权事务参赞、,展望了中欧知识产权保护的合作前景,、。
。他指出,欧洲是世界知识产权保护的发源地,目前欧盟知识产权保护已经达到很高的水平。欧洲又是中国、特别是深圳创新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开拓、发展和共赢的主要海外市场之一,欧洲企业界、知识产权界更是中国特别是深圳企业界、知识产权界的老朋友和好伙伴。相信通过研讨和合作,将为深圳企业开展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带来新的思路和借鉴,为两国政府共同解决知识产权保护全球化问题提供新的模式。
根据最新统计,2015年,深圳发明专利申请40028件,同比增长28.7%;发明专利授权16956件,同比增长40.9%;有效发明专利突破8万件,达83905件,同比增长18.4%;PCT国际专利申请破1万件,达13308件,同比增长14.3%,占全国申请总量的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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