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竞业限制条款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8-12 14:45:15


  核心内容:企业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若是员工离职后违反了竞业限制条款,企业将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要求员工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本文通过案例向大家分析说明竞业限制条款在司法实践中的表现。

  【案例背景】

  武某于2008年10月20日在某支付公司从事客户代表工作。

  2011年5月1日,双方签订《员工保密及不竞争协议》,约定公司按照武某离职前工资的30%按月向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在竞业限制期内,支付公司可通过停止支付补偿金的方式豁免武某的竞业限制义务。否则,武某若违约将赔偿公司15万元。

  2012年10月19日,双方劳动合同到期终止。

  同年12月5日,公司向武某银行卡内发放竞业限制补偿金时发现其卡已经注销。

  武某认为支付公司没有按照约定向其支付补偿金,已经豁免其竞业限制。

  武某在11月进入某关联公司就职。支付公司认为武某违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15万元。

  2013年2月1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要求武某支付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金15万元。武某不服,提起诉讼。

,双方劳动合同约定每月5日为上月工资支付日,而根据双方协议约定,经济补偿金应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支付,故被告于2012年12月5日支付2012年10月20日至11月19日期间的经济补偿金,符合常理,且被告公司未发放成功原因系原告自行注销银行卡。综上,原告主张被告已免除其竞业限制义务,缺乏事实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