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换子案”昨开庭审理法庭书记员泪流满面
发布时间:2019-08-27 06:22:15
原告白先生(右)在法庭上几度落泪。王飚 摄
,家住鹿城区的原告白先生夫妇要求温州友好医院赔偿鉴定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共38万元。其中,精神损失费36万元,白先生夫妇俩和孩子每人各要求医院赔偿12万元。由于白家不同意调解,法庭将择日宣判。
央视等省内外媒体
到庭采访
2005年3月19日,市区白先生的妻子在温州友好医院剖腹产下一子。3天后,瑞安黄家也在该医院产下一子。两家孩子在护士抱去洗澡时换错。2009年6月,白先生的妻子和儿子做亲子鉴定,结果显示母子俩没有血缘关系。随后,在医院协助下,他们找到在瑞安生活了5年的亲生儿子。经过双方家长沟通,现在孩子已经各自回到亲生父母身边生活(从1月10起连续报道该事件)。
,由于该法庭旁听席不大,而到现场的人员较多,该院临时决定移至第九法庭开庭,这里可容纳两三百人旁听。除法庭人员外,昨天到庭的还有:白先生夫妇及亲友、委托律师;瑞安黄先生夫妇及亲友、委托律师;温州友好医院董事长郑树新、副院长马笑蓓、该院妇产科工作人员等;最庞大的是媒体人员,包括来自中央电视台、浙江经视和省内外多家报社的记者。白先生夫妇坐在原告席,郑树新坐在被告席。
书记员情法交织
泪湿纸巾
在法庭辩论阶段,白先生说,在发现事实真相时,养子已经在他家生活了5年,而亲生儿子从医院分别后,就未曾见过一面,说实话,对养子的感情不会浅于亲生儿子。为了不继续错下去,他只好舍弃对养子的感情,而跟亲生儿子从“陌生人”的阶段逐渐培养亲情,这是个漫长过程。养育0~5岁的孩子是最辛苦的,经历这一阶段后,他们却突然发现,辛辛苦苦养育了5年的儿子是别人的,这打击该有多大?
“最大的伤害,从换回亲生儿子后开始。对于养育了5年的养子,我不能随便去看望他,因为孩子留恋养父母,看望之后,亲生父母所做的种种努力就会前功尽弃。我们每天都在思念孩子,这种思念与日俱增,我白天忙厂里的事情,晚上经常因为想念养子而泪湿枕头……”原本平静的白先生,在谈到养子时,声音哽咽,几度落泪,审判长提醒他控制情绪。
现场落泪的,不仅仅是白先生夫妇。法庭女书记员的双手一直在键盘上做录入,听着听着,她的眼眶和鼻子开始发红,不一会儿即泪流满面,她不时用纸巾擦去脸颊的泪水。
记者事后获悉,,参加过多次庭审。
院方认为
家长应承担相应责任
在庭审现场,温州友好医院董事长郑树新自始至终没有说话。该院代理律师辩称,原告对孩子的体貌特征应该了如指掌,孩子换错后,原告应当及时发现,但他们没有向院方行政人员反映。孩子6个月大时,原告怀疑孩子非亲生,带孩子到医院对脚印,可惜孩子出生时所留的脚印比较模糊,家长没有继续深究,也没有做亲子鉴定,致使这一错误存在了5年,这段时间造成的损害后果,原告应承担相应责任。
友好医院还提到,两个男孩子身体健康,两个家庭生活条件相当,孩子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后,能各自适应新的环境,正常成长。因此,他们认为孩子受到的伤害不大,原告38万元的索赔额“明显太高”。
原告拒绝法庭调解
审判长提示双方可在庭审结束后进行调解。白先生没与律师商量,马上回答:“我拒绝调解”。庭审前,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个错误给我们造成这么多痛苦,而这种痛苦还在延续,两个孩子所受的心理损害是多少金钱都不能弥补的,我们提出赔偿38万元,是要求被告承担过错责任,没有什么可调解的。”
目前,,状告温州友好医院,要求医院因为换子一事的过错做出赔偿。
记者黄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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